盛屯矿业: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5-15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4-047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或“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5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张振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书的整改报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以下简称:厦门证
监局)下发的《厦门证监局关于对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
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9 号,以下简称“《决定》”)。《决定》中要求,
公司在收到责令改正决定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向厦门证监局提交
整改报告。
收到《决定》之后,公司高度重视,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下简称“董监高”)及相关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并召集相关部门和人
员对《决定》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针对性地分析讨论,同时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按照《决定》中的要求逐项梳理并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董事会认为,整改报告对《决定》中所列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分析,并相
应的提出了整改措施、落实了整改责任人、规定了整改时间,符合厦门证监局
下发的《决定》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写的整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弃权票 0 票,反对票 0 票。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盛屯
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