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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屯矿业: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2024-07-31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600711        公告编号:2024-062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下发的《行
    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简称“《事先告知书》”)。依据《事先告知书》载明的内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停牌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期间

600711       盛屯矿业   A 股 停牌        2024/7/31      全天   2024/7/31     2024/8/1


         停牌日期为 2024 年 7 月 31 日。
         实施起始日为 2024 年 8 月 1 日。
         实施后 A 股简称为 ST 盛屯。



     第一节 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证券种类与简称
           A 股股票简称由“盛屯矿业”变更为“ST 盛屯”;
           (二)证券代码仍为“600711”;
           (三)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4 年 8 月 1 日
第二节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下发的《行
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厦证监处罚字[2024]4 号)。依据《事先告知书》载明的内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第 9.8.1 条“上市公司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七)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
及本规则第 9.5.2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
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


第三节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市规则》第 9.8.1、9.8.2 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停牌 1 天,2024 年 8 月 1 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
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本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
易。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1、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项,将积极落实监管要求采
取有力措施,尽最大努力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第 9.8.8 条“上市公司股票因第 9.8.1 条第
一款第(七)项规定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本
所申请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并披露:(一)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书已满 12 个月;(二)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
告进行追溯重述。”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在满足条件后争取尽快申请撤销风险警示。
    2、对于《事先告知书》中涉及的前期会计差错事项,公司已进行深刻的自查
自检,并已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披露《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
更正的公告》及 2024 年 5 月 15 日披露《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证
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对相关事项予以更正整改。具体内容详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及 2024 年 5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2024-049)。
    3、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2024 年 7 月 10 日,公司披露《盛屯
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
计 2024 年 半 年 度 实 现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106,000.00 万 元 到
126,00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 89,594.69 万元到
109,594.69 万元,同比增加 546.13%到 668.04%;与上年同期(重述后数据)相比,
将增加 88,092.39 万元到 108,092.39 万元,同比增加 491.93%到 603.61%。报告
期内,公司刚果(金)铜钴项目实现铜产品产量同比增长。铜产量约 8.01 万吨,
同比增长 78.84%,其中:矿产铜产量约 2.77 万吨,同比增长 104.19%。报告期内,
公司主营金属铜市场价格持续向好,公司主要产品阴极铜价格较上年同期上涨,
本期业绩同比上升。公司狠抓生产经营提质增效,报告期内盛屯锌锗等子公司经
营业绩显著改善,可控成本同比下降,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具体财务数据
以公司 2024 年 8 月 13 日正式披露的 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4、公司对上述事项带来的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及相关
责任人引以为戒,认真汲取教训,积极落实整改,切实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财务知识和会计准则培训学习,推动公司合规建设常态化,不断提高公
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推动公司规范、持续、高
质量发展。


 第五节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
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
应投资者问询。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电话:0592-5891697
    邮箱:600711@600711.com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所有公开
披露的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