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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文投: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文资控股)2024-12-06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文投
    股票代码:6007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文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北二街 8 号 6 层 710-324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 号 1、2 号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北京文资文化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 1 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 A 座 442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同时代表“北京文创定增基金”“屹唐文创定增基金”)
   住所: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 1 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 B 座 116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北京市文化中心建设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京北小街 6 号院 11 号楼 10 层 1004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增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
                                                              目录
释义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境内外上市公司 5%及以上股份的情况 ....................... 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 8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9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9
   二、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 9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0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 1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 10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 10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或承诺 .......................................... 11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2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5
附表 .................................................................................................................... 16




                                                                   2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文投控股、公司            指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文资控股   指   北京文资控股有限公司

                               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文资

                               文化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市文化创意

一致行动人                指   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时代表“北京文创

                               定增基金”“屹唐文创定增基金”)、北京市文化

                               中心建设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文投集团                  指   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文资文化                  指   北京文资文化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文创基金                  指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
北京文创定增基金          指
                               文创定增基金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屹唐
屹唐文创定增基金          指
                               文创定增基金

文化中心基金              指   北京市文化中心建设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一中院                指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在持股数量增加的情况下,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北京文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北二街 8 号 6 层 710-324 室
    法定代表人:王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06570997K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1、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
金;2、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向
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所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
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之日,文资控股的股东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北京市文资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50,000            41.32%

          北京三奇永恒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40,000            33.06%

        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0,000            24.79%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0             0.83%

                      合计                          121,000                 1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文资控股的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务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境外居留权

 王森        男       中国     董事长、经理     北京                   否




                                         4
    (二)一致行动人
    1.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 号 1、2 号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592736444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投资与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组织企业资产重组、并购。(市
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之日,文投集团的出资人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出资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621,332.12          1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文投集团的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务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境外居留权

 沈睿         男       中国      董事、经理      北京              否



    2.北京文资文化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名称:北京文资文化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 1 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 A 座 442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MA008DRAXJ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股权投资。(“1、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
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
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
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5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的经营活动。)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之日,文资文化的合伙人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            0.10%

        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           99.90%

                      合计                             100,100              1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文资文化的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务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境外居留权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嵩        女       中国                         北京                否
                                   委派代表



    3.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时代表“北京文创定增
基金”“屹唐文创定增基金”)
    名称: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 1 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 B 座 116
    法定代表人:王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62757236M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发放
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
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之日,文化创意基金公司的股东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6
        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3,200               100%

                      合计                             13,200               1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文创基金的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务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境外居留权

 王森        男       中国     董事长、经理     北京                   否



    4.北京市文化中心建设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北京市文化中心建设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京北小街 6 号院 11 号楼 10 层 1004
    法定代表人:苏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3516187698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股权投资管理。(“1、未经有
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
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
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之日,文化中心基金的股东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100%

                      合计                             10,000               1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文化中心基金的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务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境外居留权

 苏俊        男       中国      董事、经理      北京                   否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境内外上市公司 5%及以上股份的情况
                除文投控股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涉及在境内、境外其他
        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
                                          100%
                                                                   99.90%
                     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文资文化产业投资中心

        100%                                          100%                          (有限合伙)
                                                                       GP
                                                                     0.10%
北京市文化中心建设发展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基金管理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北京文创定增基金

                                     59.52%         25.00%

                                     北京市文资投资基金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资
                                           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屹唐文创定增基金
                            24.79%               41.32%          0.83%



                          北京文资控股有限公司



        1.11%                          20.35%                                    1.77%             1.95%   4.00%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股权关系如
        上图所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文资控股与文投集团、文资文化、文创基金(同时代表“北京文创定增基
        金”“屹唐文创定增基金”)、文化中心基金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




                                                             8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2024 年 11 月 25 日,北京一中院作出(2024)京 01 破 540 号《民事裁定
书》,裁定批准文投控股《重整计划》,并终止文投控股重整程序。
    根据文投控股重整计划,本次重整将以文投控股现有总股本 1,854,853,500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转增约 11.88773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
计转增 2,205,000,000 股股票(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国结算实际登记确
认的数量为准)。转增完成后,文投控股总股本将增至 4,059,853,500 股。前述
2,205,000,000 股转增股票不再向原出资人进行分配,其中 1,000,000,000 股转增
股票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剩余 1,205,000,000 股转增股票用于公司清偿债务。
    本次权益变动系由于文投控股执行《重整计划》而使得上市公司的总股本
发生变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增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票
555,015,862 股,持股比例降至 13.67%。

二、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 12 个月内暂无
增加或减少其在文投控股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9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北京一中院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裁定批准文投控股《重整计划》,根据文
投控股重整计划,本次重整将以文投控股现有总股本 1,854,853,500 股为基数,
按每 10 股转增约 11.88773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
2,205,000,000 股股票(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国结算实际登记确认的数
量为准)。转增完成后,文投控股总股本将增至 4,059,853,500 股。前述
2,205,000,000 股转增股票不再向原出资人进行分配,其中 1,000,000,000 股转增
股票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剩余 1,205,000,000 股转增股票用于公司清偿债务。
    本次权益变动前,文资控股、文资文化、文创基金(代表“北京文创定增
基金”“屹唐文创定增基金”)、文化中心基金持有文投控股 541,386,868 股的
表决权,持股比例为 29.1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文资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文投控股的
持股数量增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文资控股、文投集团、文资文化、文创基
金(同时代表“北京文创定增基金”“屹唐文创定增基金”)、文化中心基金
持有文投控股 555,015,862 股的表决权,持股比例下降至 13.67%。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2024 年 2 月 20 日,文投控股发布《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
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公司债权人北京新影联影业有限责任公司
以文投控股不能清偿对申请人的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备重整
价值和重整可能为由,向北京一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 并申请对公司启动
预重整。
   2024 年 10 月 22 日,文投控股发布《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及指定管
理人暨 公司 股票 交易 将被叠 加实 施退 市风 险警示 的公 告》 (公 告编号:
2024-095)。文投控股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4)京 01 破申 89 号的《民
事裁定书》及(2024)京 01 破 540 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北京新影联影业有


                                    10
限责任公司对文投控股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
理人。
   2024 年 11 月 23 日,文投控股发布《关于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6),文投控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重整计划
(草案)》。
   2024 年 11 月 23 日,文投控股发布《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117),文投控股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
权益调整方案》。
   2024 年 11 月 25 日,文投控股发布《关于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119),北京一中院作出(2024)京 01 破 540 号《民事
裁定书》,裁定批准文投控股《重整计划》,并终止文投控股重整程序。文投
控股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或承诺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文资控股所持公司 187,000,000 股
份被质押;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文资文化所持公司 74,251,881 股股份
被冻结。除上述事项外,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亦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11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报告书披露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
文投控股股份的情形。




                                 12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照有关规定
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
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3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或其授权代表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北京文资控股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盖章):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一致行动人(盖章):北京文资文化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一致行动人(盖章):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时代表
“北京文创定增基金”“屹唐文创定增基金”)




一致行动人(盖章):北京市文化中心建设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北京一中院《民事裁定书》(2024)京 01 破 540 号。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87 号国际财经中心 D 座 9 层




                               15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北京市

股票简称             *ST 文投                   股票代码              600715

                     文资控股、文投集团、文

                     资文化、文创基金(同时                           北京市海淀区、房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代表“北京文创定增基金”                         山区、经济技术开
                                                注册地
                     “屹唐文创定增基金”)、                         发区等地

                     文化中心基金

                     增加      但持股比例被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动稀释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
变化
                     不变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注:本次权益变动后,不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东                   再为文投控股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 541,386,868       持股比例: 29.19%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行股份比例




                                        1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持股数量: 555,015,862    变动后持股比例: 13.67%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   是   □      否 √

继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是   □      否 √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不适用 √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是 □         否 □         不适用 √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 √         否 □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17
(本页无正文,为《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盖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北京文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一致行动人(盖章):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一致行动人(盖章):北京文资文化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一致行动人(盖章):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时代表
“北京文创定增基金”“屹唐文创定增基金”)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一致行动人(盖章):北京市文化中心建设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