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ST 文投 编号:2024-123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重整 计划导致相关股东权益拟发生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由北京文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文资控股”)变更为首都文化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文科集团”), 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变更为首文科集 团;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尚需经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登记至各股 东名下,相关股东最终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可能仍然存在变化,存在不确定性,具 体以相关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的股份数量为准。公司 将根据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后续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首都文化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1.基本情况 (1)首都文化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云杉路 2 号院 14 号楼 2 层 204 室 法定代表人:吴礼顺 成立日期:2023 年 7 月 6 日 注册资本:12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MACPRJH840 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艺创作;信息咨询服务(不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北京振弘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振弘”)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禄米仓胡同 71 号 25 号楼 2 层 207 室 法定代表人:徐建 成立日期:2023 年 12 月 27 日 注册资本:101,321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MAD7CNP63M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3)北京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演艺集团”)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 1 号 法定代表人:赵佳琛 成立日期:2009 年 4 月 22 日 注册资本:38,5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88350550L 经营范围:出资人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的投资、经营与管理;艺术创作; 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制作及发行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不得制作时政新 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艺术人员培训;信息咨询;舞台美术、 服装、灯光、音响设计、制作;设备租赁;广告策划;销售文化用品;物业管理;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网络文化经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经营活动;制作,发行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 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网络文化经营以及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4)北京伦洋图书出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伦洋出版”) 2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 6 号 法定代表人:刘仑 成立日期:2003 年 3 月 7 日 注册资本:7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748145971W 经营范围:国内版图书、期刊、出版物二级批发;销售食品;出版物零售; 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培训;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承办展览展 示;销售文化体育用品、印刷材料;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会议 服务;代理、发布、制作广告;物业管理;电脑动画设计;企业管理方面的技术 培训;计算机技术培训。(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出 版物零售、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5)中国书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书店”)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琉璃厂东街 115 号 法定代表人:张东晓 成立日期:1982 年 2 月 2 日 注册资本:8,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101111412H 经营范围:销售、收购、出版、修补古旧书刊、碑帖、拓片、新印古籍、新 书;开展书刊及其连带文字与图形载体的拍卖业务;销售、邮购电子出版物;零 售国家正式出版的音像制品;出租国家正式出版后录像制品;销售图书、期刊、 报纸;出版与中国书店出书范围相一致的社科、文化类音像制品;与中国书店已 获批准的图书出版范围相一致的电子出版物出版;出版与中国书店已获许可出版 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内容范围相一致的数字化作品;网络游戏出版(网 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1 年 10 月 18 日);销售文房四宝、工艺美术品、 金石篆刻、字画(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文体用品、百货、五金交电、 乐器;维修乐器;技术咨询、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 展览、展销会;家居装饰;设计灯箱、牌匾;承办书刊、字画、工艺美术品市场; 金石篆刻、刻制名章;复印、打字、名片制作;组织文物鉴定活动(未取得专项 3 审批前,不得开展经营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出租商 业用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北京新影联影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新影联”)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北池子大街 67 号 法定代表人:何颖 成立日期:1996 年 2 月 5 日 注册资本:1,4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101173146E 经营范围:电影发行、放映;电影行业的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影院 内装饰;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版权交易;承办展览展 示;影视策划;图文设计;计算机技术培训;动画制作;图文制作;设计、制作、 代理、发布广告;机械设备租赁;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销售摄影器材、 机械设备。(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权益变动情况 2024 年 11 月 25 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 一中院”)送达的(2024)京 01 破 540 号《民事裁定书》,北京一中院裁定批 准公司重整计划,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根据公司重整计划,本次重整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854,853,500 股为基数, 按每 10 股转增约 11.88773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 2,205,000,000 股股票(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国结算实际登记确认的数 量为准)。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4,059,853,500 股。前述 2,205,000,000 股转增股票不再向原出资人进行分配,其中 1,000,000,000 股转增股票用于引入 重整投资人,剩余 1,205,000,000 股转增股票用于公司清偿债务。 首文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振弘、北京演艺集团、北京伦洋出版、中国 书店、北京新影联因公司实施重整计划导致持有公司权益拟发生变动。本次权益 4 变动前,首文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首文科 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 1,197,481,259 股,持股比例 29.50%。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首文科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变更为首文科集团。 (二)北京文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1.基本情况 (1)北京文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北二街 8 号 6 层 710-324 室 法定代表人:王森 成立日期:2014 年 8 月 1 日 注册资本:121,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06570997K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1、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 金;2、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向 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所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 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 经营活动。) (2)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文投集团”)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 号 1、2 号楼 成立日期:2012 年 12 月 11 日 注册资本:621,332.12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592736444 经营范围:投资与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组织企业资产重组、并购。(市场 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 项目的经营活动。) (3)北京文资文化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文资文化”) 住所: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 1 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 A 座 442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 成立日期:2016 年 9 月 21 日 注册资本:100,1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MA008DRAXJ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股权投 资。(“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 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 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 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 项目的经营活动。) (4)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创基金”, 同时代表“北京文创定增基金”“屹唐文创定增基金”) 住所: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 1 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 B 座 116 法定代表人:王森 成立日期:2013 年 3 月 6 日 注册资本:13,2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62757236M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发放 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 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5)北京市文化中心建设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化中心基 金”)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京北小街 6 号院 11 号楼 10 层 1004 法定代表人:苏俊 成立日期:2015 年 8 月 5 日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3516187698 6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股权投资管理。(“1、未经有 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 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 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权益变动情况 2024 年 11 月 25 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 一中院”)送达的(2024)京 01 破 540 号《民事裁定书》,北京一中院裁定批 准公司重整计划,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根据公司重整计划,本次重整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854,853,500 股为基数, 按每 10 股转增约 11.88773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 2,205,000,000 股股票(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国结算实际登记确认的数 量为准)。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4,059,853,500 股。前述 2,205,000,000 股转增股票不再向原出资人进行分配,其中 1,000,000,000 股转增股票用于引入 重整投资人,剩余 1,205,000,000 股转增股票用于公司清偿债务。 文资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文投集团、文资文化、文创基金(同时代表“北京 文创定增基金”“屹唐文创定增基金”)、文化中心基金因公司实施重整计划导 致持有公司权益拟发生变动。本次权益变动前,文资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 司股份 541,386,868 股,持股比例 29.19%;本次权益变动后,文资控股及其一 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 555,015,862 股,持股比例 13.67%。 (三)东方弘远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弘远”) 1.基本情况 住所:珠海市吉大景山路 188 号粤财大厦写字楼第 26 层 10 单元 法定代表人:李文泽 成立日期:2014 年 5 月 22 日 注册资本:10,000 万美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094216901D 经营范围:(一)在中国政府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国 7 家宏观调控除外);(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 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公司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 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及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或 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 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 销售好市场开发过程中所需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力资源管理等服 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 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 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 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外国公司和其母公司的任 何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2.权益变动情况 2024 年 11 月 25 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 一中院”)送达的(2024)京 01 破 540 号《民事裁定书》,北京一中院裁定批 准公司重整计划,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根据公司重整计划,本次重整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854,853,500 股为基数, 按每 10 股转增约 11.88773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 2,205,000,000 股股票(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国结算实际登记确认的数 量为准)。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4,059,853,500 股。前述 2,205,000,000 股转增股票不再向原出资人进行分配,其中 1,000,000,000 股转增股票用于引入 重整投资人,剩余 1,205,000,000 股转增股票用于公司清偿债务。 东方弘远因公司实施重整计划导致持有公司权益拟发生变动。本次权益变动 前,东方弘远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东方弘远持有公司股份 226,659,708 股,持股比例 5.58%。 (四)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托”,代表“厦门信托- 汇金 1667 号股权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基本情况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 82 号厦门国际金融中心 9 层、39-42 层 8 法定代表人:李云祥 成立日期:1985 年 1 月 注册资本:416,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737852443M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 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 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 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 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 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权益变动情况 2024 年 11 月 25 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 一中院”)送达的(2024)京 01 破 540 号《民事裁定书》,北京一中院裁定批 准公司重整计划,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根据公司重整计划,本次重整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854,853,500 股为基数, 按每 10 股转增约 11.88773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 2,205,000,000 股股票(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国结算实际登记确认的数 量为准)。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4,059,853,500 股。前述 2,205,000,000 股转增股票不再向原出资人进行分配,其中 1,000,000,000 股转增股票用于引入 重整投资人,剩余 1,205,000,000 股转增股票用于公司清偿债务。 厦门信托因公司实施重整计划导致持有公司权益拟发生变动。本次权益变动 前,厦门信托持有公司股份 151,355,460 股,持股比例 8.16%;本次权益变动后, 厦门信托持有公司股份 151,355,460 股,持股比例 3.73%。 (五)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亦庄国投”) 1.基本情况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 22 号院 1 号楼 25 层 2501 法定代表人:陈志成 成立日期:2009 年 2 月 6 日 9 注册资本:6,704,462.35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684355290F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自有办公用房出租。(市场主体依法自主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2.权益变动情况 2024 年 11 月 25 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 一中院”)送达的(2024)京 01 破 540 号《民事裁定书》,北京一中院裁定批 准公司重整计划,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根据公司重整计划,本次重整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854,853,500 股为基数, 按每 10 股转增约 11.88773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 2,205,000,000 股股票(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国结算实际登记确认的数 量为准)。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4,059,853,500 股。前述 2,205,000,000 股转增股票不再向原出资人进行分配,其中 1,000,000,000 股转增股票用于引入 重整投资人,剩余 1,205,000,000 股转增股票用于公司清偿债务。 亦庄国投因公司实施重整计划导致持有公司权益拟发生变动。本次权益变动 前,亦庄国投持有公司股份 111,654,400 股,持股比例 6.02%;本次权益变动后, 亦庄国投持有公司股份 111,654,400 股,持股比例 2.75%。 二、其他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后,首文科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00,000,000 股,持股比 例 19.71%,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首文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振弘、北京 演艺集团、北京伦洋出版、中国书店、北京新影联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197,481,259 股,持股比例 29.50%;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变更为首文科集团。具体股权结构如图: 10 2.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首文科集团)》《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文资控股)》《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东方弘远)》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厦门信托)》《文投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亦庄国投)》。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尚需经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登记至各股 东名下,相关股东最终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可能仍然存在变化,存在不确定性,具 体以相关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的股份数量为准。公司 将根据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后续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6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