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都科技:佳都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履职情况报告2024-04-09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2023年度,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专业
作用。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3年度履职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卢馨、赖剑煌、何华强,其中卢馨、赖
剑煌为独立董事,卢馨为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2022年6月3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
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提名卢馨、赖建煌、何华强为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其中,卢馨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
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拟于2024年4月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调整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后何华强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
员,届时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具体如下:
2023年1月13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会议,沟通公司2022年年报审
计计划、公司2022年度业绩预告及公司2022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2023年3月21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会议,沟通审计中发现的与治
理层监督财务报告过程的责任相关的重大事项。
2023年4月27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2022年度财务报告》;
2.《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2022年审计报酬的议案》;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5.《2022年度审计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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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2023年8月23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3年10月26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五次会议,审议2023年三季度财务
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审计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全程督促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
1. 2024年1月17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会议,听取了公司年度经
营情况及内部控制情况的汇报,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初次当面沟通,听取了年审会
计师及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并与天职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确定了审计工作计
划安排。
2. 2024年3月15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就审计
重大事项、调整事项、关键审计事项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详细了解年审
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总体审计计划尽快完成审计工作,以保
证公司如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
3. 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总体审计计划完成审计报告定稿后,2024年4月3日,审计
委员会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同意将
由天职国际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提交公司年度董事会审议。
四、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围绕公司年度审计
相关工作、定期报告编制、重大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情况等事项开展工
作,在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期间,公司审计委员会依法履行其职责,认真做
好其本职工作,确保公司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
和管理水平的提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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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独立审计准则”和审计计划完成
了2023年度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多次与注册会计师进行当面沟通,
审计机构与公司财务配合良好,顺利完成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计工作。
(二)监督和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及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及时了解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各项重点工作
的进展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计划及审计结果进行了指导,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内
控自我评价报告,通过审阅审计部所作内审工作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委
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在设计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
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
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及内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
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重大事项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沟通讨
论,提高了审计效率,按计划完成公司年度内部控制和财务审计工作。
五、总体评价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定期报告编
制和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等重点方面进行监督,恪尽职守、积极有效的履行审计委员
会的职责,确保了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规,切实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充分发挥专业职能,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
则,密切关注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等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一
步完善和改进工作内容,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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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签字页)
卢馨 赖剑煌 何华强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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