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华域汽车系统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 余卓平、芮明杰、吕秋萍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 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余卓平、芮明杰、吕秋萍的任职经历以 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 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 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 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