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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索普:江苏索普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范明)2024-04-16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范明)



    2023 年度,本人作为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

尽责,准时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并

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了董

事会换届工作,选举本人出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并任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出任本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外部董事,并担任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

   (一)独立董事的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兼职等情况。

    范明:男,汉族,1956 年 8 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二级教授,

博士生导师,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历任扬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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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党委书记、江苏大学党委书记,现任江苏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兼

任中航百慕新材料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2 月出

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外部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

    经本人自查、公司核查,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与公司之间不

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影响独立性的

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参加董       现场                                        是否出现连续
                                  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 席
 姓名    事会议的       出席                                        两次未出席情
                                  参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形

 范明       8            5           3        0             0       否


    (二)独立董事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姓名    本年度应出席股东大
                                         现场出席次数           通讯方式参会次数
                会的次数

 范明               3                         3                          0

    (三)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姓名     本年度应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                                 通讯方式参会
                                                  现场出席次数
          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次数                                         次数

 范明                        10                         9                     1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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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公司年审事务所—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现
场审计负责人、审计委员会以及公司高管,就公司 2022 年度报告的
相关问题进行了沟通。对公司 2022 年度业绩预告情况与公司高管和
董事会秘书进行了沟通确认。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通过股东大会与投资者就其关注的公司经营及战略发展等问题
进行了沟通交流。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在相关高管人员陪同下,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实地考察;
在非董事会议时间,通过电话等网络方式与公司的内部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董事会秘书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全年在公司现
场工作时间均达到 15 天。
    三、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就职以来,公司都按规定发出会议通知和相关材料。公司还安排
相关高级管理人员陪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实地考察。在非
董事会议时间,我还通过电话等网络方式与公司的内部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董事会秘书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公司各方对我
开展工作均给予了积极有效地配合,不存在拒绝、阻碍、隐瞒的情况,
保证了我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
前,公司精心组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信息,为独立董事工作
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四、报告期重点关注的其他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我对《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
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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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报告期,无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公司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前,
均安排独立董事进行事先审核,特别是独立董事中的财务专业人员充
分发挥专业能力,对相关事项与公司财务人员、审计人员、公司高管
人员进行沟通。
       (四)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在担任
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表现出了较高的专业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及
严谨的工作作风,公允公正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同意续聘天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五)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九届十四次董事会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报告期无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七)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对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
       九届二十次董事会对董事候选人提名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届一次董事会对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提名委
员会专业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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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根据有关规定和 2023 年生产、经营、发展和管理目标完成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 2023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兑现方
案。我认为 2023 年度公司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公平、
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
度的情况发生。
    公司不存在股权激励事项以及董事、高管持股计划等事项。
    (九)其他。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的对外担保、募集资金管理、关联
方资金占用、信息披露、利润分配、委托理财等事项重点关注,未发
行违规行为。
    在履职过程中,对公司的董事会建设、内部管理工作、社会责任
体系建设、知识管理、创新团队建设等具体事务提出了意见与建议。
    五、总体评价及建议 。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
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作用。我将继续保持与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良好沟通,促进公司更加规范治理及运作,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范明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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