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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索普:江苏索普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2024-04-16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
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
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天衡所
2023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
公司认为天衡所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
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的表达了意见。现将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执行事务合伙人:郭澳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 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财
政资金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服务;财务咨询;税务服务;业
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
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历史沿革:天衡所前身为始建于 1985 年的江苏会计
师事务所,1999 年脱钩改制,2013 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
伙会计师事务所。
    业务资质:天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
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二)人员信息
    天衡所首席合伙人为郭澳,2023 年末,天衡所合伙
人 85 人,注册会计师 419 人(较 2022 年末注册会计师
增加 12 人),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
数 222 名。
    (三)业务规模
    天衡所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61,472.84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55,444.3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6,062.01 万
元。
     天衡所 2022 年度为 9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
务,客户主要行业为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计算机、
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医
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审计收费总额 8,123.04 万
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9 家。具有公司所在
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
管理措施(警示函) 5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行政处罚 1 次(涉及 2 人)、监督管理措施(警示
函)8 次(涉及 15 人)。
     二、执业记录
     (一)人员信息
                                                                        开始为本公司
                           注册会计师执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本所
      项目         姓名                                                 提供审计服务
                              业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执业时间
                                                                            时间
  项目合伙人      汪焕新   2010 年 9 月   2008 年 7 月   2008 年 7 月   2023 年 3 月

 签字注册会计师   徐雪琴   2018 年 2 月   2014 年 8 月   2014 年 8 月   2023 年 10 月

 质量控制复核人    张旭    2010 年 9 月   2008 年 7 月   2008 年 7 月   2023 年 10 月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经历
     项目合作人汪焕新先生:2010 年 9 月成为注册会计
师,2008 年 7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 7 月开
始在天衡所执业,2023 年 3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经历
    签字注册会计师徐雪琴女士:2018 年 2 月成为注册
会计师,2014 年 8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 8
月开始在天衡所执业,2023 年 10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经历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旭先生:2010 年 9 月成为注
册会计师,2008 年 7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
7 月开始在天衡所执业,2023 年 10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等情况。
    (三)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
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
    (一)项目咨询
    2023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衡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
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
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天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
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
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
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3 年年度审
计过程中,天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
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天衡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
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
专业技术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
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
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
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
计报告的适当性。
    (四)项目质量检查
    天衡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
的运行承担责任。天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
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
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
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
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
计程序。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天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
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
政策构成天衡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3 年年
度审计过程中,天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
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2023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
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
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
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
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募投项
目情况等。
    天衡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
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天衡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
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天衡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
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
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均由资深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
负责人也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天衡所在信息安全管
理中的责任义务。天衡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
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
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
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
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天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2023 年
末,天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836.89 万元,购买的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00 万元,能够承担因审
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天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
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职业风险
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
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经审查,公司认为天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
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八、总体评价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
排,天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业务情况 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
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
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
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
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查,公司认为天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
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