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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索普:江苏索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2024-04-16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
工作规程》等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
对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吴君民先
生、范明先生、董事凌晨女士组成,吴君民先生担任主任
委员。
     2023 年 12 月 8 日,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由孔玉生
先生、刘同君先生、吴君民先生担任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成员。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相关工作制度,积
极履行职责,共召开了 8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审议的主要事项
  2023 年 1 月 18 日   听取年审会计师关于 2022 年财务报表预审情况的报告
                       及关于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与安排的汇报。
  2023 年 3 月 30 日   听取关于 2022 年度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审计工作的
                       汇报。

  2023 年 4 月 7 日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
                       续聘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及《关于签订关
                       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议案。
  2023 年 4 月 20 日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 年 8 月 21 日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023 年 10 月 25 日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 年 12 月 8 日   审议通过了新聘财务总监人选的议案。
 2023 年 12 月 25 日   讨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计划。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2022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1. 2023 年 1 月 18 日,审计委员会审阅公司财务部
门提交的 2022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同意提交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审计预审、审计。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同意
了审计工作安排计划,确定了时间表。
     2.2023 年 3 月 30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
2022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报告。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天衡会
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
估。认为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已在中国证
监会备案,自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
业准则,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因此,审计委员审议向公司董事会提议 2023 年度继续聘
请天衡所为公司的审计机构。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
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
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
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
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四)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
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的、完整和准确,不存在欺诈、舞
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
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
致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形。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
结构和内控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
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股东
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
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
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
治理规范的要求。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
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地使管理层、内部审计等部门与天
衡所进行充分有效沟通,审计委员会在听取双方意见后,
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便于及时、高效、准确地完成
相关审计工作。
    (七)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继续重点关注公
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规范运作情况,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
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在执行时严格遵照《《公司章程》中有
关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
息披露义务,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审核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公司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与存放等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符合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及使用符合监管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
的《《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
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