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江苏索普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及专项意见2024-04-16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
评估及专项意见
2023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持独立性。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自
查结果显示,各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第六条的独立性要求,与公司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
利害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的情形。
二、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确认各位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未在
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的主
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独立董事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利益冲突、关联关系或其他
可能对其独立客观判断产生影响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
在 2023 年度保持了独立性,其履职行为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
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规定和要求。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