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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防:中国海防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4-11-14  

中国海防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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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海防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目       录


议案一 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3

议案二 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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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海防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一 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前三季度实现归属

于公司股东所有者的净利润 149,069,126.96 元,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归属于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

8,115,325,097.18 元,未分配利润 4,191,669,732.27 元。

      根据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既要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

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又要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

司长远及可持续发展。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

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

号)文件(新“国九条”)精神,提高分红水平、增加分红频次、提

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公司结合经营发展实际情况

以及盈利能力、财务状况、可持续发展等因素,制定本次利润分配预

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 0.70 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

710,629,386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49,744,057.02 元(含

税),占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3.37%。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预计截至目前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不会发生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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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变动。如在此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

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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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会

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了 2024 年度财务报表

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邀请招标选聘工作;编制了《中国海防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方案》及

选聘项目邀请招标书和评标方法,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经对各投标人投标方案评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致同所”)综合得分最高。并且致同所作为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认为致同所具备良好的执业水平,审计服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

恪尽职守,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

守,能够认真履行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公司拟继续聘请致同所作

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前身是成立于 1981 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经北京市财

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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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3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25 名,

注册会计师 1,364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

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270,337.32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20,459.5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0,183.34 万元。2023 年年报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 25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

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审计收费 35,481.21 万元。2023 年度公司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

合相关规定。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余额:

815.09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

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

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30 名从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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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

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董旭,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 份,近三年签署新三板

审计报告 1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黎明,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任一优,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 6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近三年复

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5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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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公司通

过招标方式遴选审计机构,参考市场价格并根据招投标结果定价。

公司 2024 年审计费用预计共计 182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14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42 万元;较上一期审计收费增加 29 万元。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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