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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水井坊:水井坊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2024-11-22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2024-062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召开第十届董

事会 2021 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并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10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


    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 2025 年 5

月 24 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

届满前 6 个月公告到期计划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截至本公告日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

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B882798323 中所持有的 695,700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B88441295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2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1-072)。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 42 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即存续期为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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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11 月 24 日至 2025 年 5 月 24 日。

    截至本公告日,本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695,7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 0.14%。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水井坊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水井坊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择机

处置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股票买卖及股份转让的限制性相关规定。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及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

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标的股票出售的限制导

致标的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相应延期;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一旦本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本计划

账户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

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或终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

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

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情况下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且未展期的,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之后,当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

计划可提前终止;
                                        2/3
    3、除前述自动终止、提前终止外,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应当经出席持

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

相关决议。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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