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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钢股份: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2024-07-31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36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钢股份”)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中新物流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吸收合并概述
    为进一步有效整合公司资源,降低管理成本,决定由本公司吸收
合并新余中新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物流”)。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本公司作为吸收合并方将承继中新物流的
全部资产、业务、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并存续经营;中
新物流作为被吸收合并方将被依法注销登记。
    二、吸收合并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合并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5001583084437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4、注册地:江西省新余市铁焦路
    5、法定代表人:刘建荣
    6、注册资本:314,565.2149 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黑色金属冶炼和锻压加工、销售;金属制品加工、
销售;电缆电线制造、销售;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生产、销售(不含
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煤焦油、煤焦酚、粗苯、煤焦沥青、
焦化萘、蒽油、洗油、硫磺、氧、液氧、氮、液氮、氩、液氩、脱酚
油、硫酸(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通用设备制造、安装维修、销售;
压力容器制造;工业油品检测、起重机械安装维修;道路普通货物运
输;一类汽车维修(大中型客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小型车辆维
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仓储(不含危险品)及租赁服务;货
物进出口(凭进出口备案登记证经营);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
备制造和维修;仪器仪表制造和维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技术咨
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新钢股份总资
产 5,293,475.89 万元,净资产为 2,702,353.80 万元。2023 年,营
业收入为 7,114,297.89 万元,净利润 51,702.72 万元。
    (二)被吸收合并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新余中新物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500775876518K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袁河工业平台
    5、法定代表人:宋平凡
    6、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
一般项目包括普通货物仓储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装卸搬运,国
内货物运输代理等。
    8、股权结构:中新物流为新钢股份全资子公司,新钢股份拥有
其 100%的股权。
    9、经营情况: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中新物流总资产 11,715.03
万元,净资产为 5,933.33 万元,营业收入为 38,227.89 万元,净利
润为-88 万元。
    截止 2024 年 3 月 31 日,中新物流总资产 9,836.81 万元,净资
产为 5,845.91 万元,营业收入为 2,578.79 万元,净利润为 23.37
万元。
    三、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一)吸收合并的方式:新钢股份通过吸收合并的方式整体合并
中新物流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及其他相关权利与义务。吸收合并完成
后,公司存续经营,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等保持不变;中新物流的独
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
    (二)合并范围:吸收合并完成后,中新物流的所有资产、债权
债务及其他相关权利与义务由公司依法承继。
    (三)其他相关安排:合并双方将签署相关协议、编制资产负债
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共同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权属变更、税务清算、工商注销登记等手续,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要
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四)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
事项已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
体组织实施本次吸收合并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文本的签署、
办理相关资产转移、人员安置、税务清算、工商变更、注销登记等事
项,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吸收合并全部事项办理完
毕止。
    四、本次吸收合并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公司管理极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且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中新物流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纳入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属于内部股权整合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新钢股份的当前损益产生实质影响,
新钢股份的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以及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
组成不会因本次吸收合并而改变,不会损害新钢股份及其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