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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钢股份: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2024-12-05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60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召
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为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
险管控体系,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力、有效履行职
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保障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在审议本事项时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
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概述
    1.投保人: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
    3.累计责任限额: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以最
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60万元(具体金额以保险公司最终报
价审批数据为准,后续续保可根据市场价格协商调整)
    5.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每年
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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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授权规则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经营层办理
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
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
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
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三、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
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
买责任险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作为
董监高责任险的被保险对象,故对该议案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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