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宜宾纸业:临2024-012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暨“提质增效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2024-02-07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编号:临 2024-012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
    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暨“提质增效回报”
                  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宜宾纸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
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及董监高人员将积
极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增持计划内容: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管
理人员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等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其中董事长陈洪先生、总经理吕延智先生增
持股份金额分别不低于 100 万元且不超过 120 万元;监事会主席黄才津先
生,工会主席张闻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幸志敏先生,副总经理黄
正文先生,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谢章红先生,财务总监周明聪先生增持股
份金额均不低于 70 万元且不超过 85 万元;其他核心管理人员增持股份金
额共不低于 420 万元且不超过 500 万元;上述增持主体合计增持股份金额
不低于 1,040 万元且不超过 1,250 万元。本次增持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
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上述增持主体在本次实施增持计划的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
                                    1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临时公告



相关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
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达到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坚持高质量发展战略
    公司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充分发挥四川丰富的资源优势,将继续
围绕主营业务深耕细作,紧紧抓住行业发展机会,全力实施“竹浆纸及
深加工一体化”发展战略,将积极通过“生产提质增效”“市场品牌引
领”“产业链拓展延伸”等举措,加快战略布局,增强资本实力,优化
产业结构。
    公司将做好生产经营工作,全面改善公司基本面,通过深化内部改
革、加大研发投入、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品质、大力拓展市场、全
面降本增效等具体举措,稳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质量,提升核心竞争力,
提升盈利能力。
    二、积极推进定增项目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尚需
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公司董事会、经营
层与中介机构积极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
    三、加强与投资者沟通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维护工作,积极通过上市公司公告、投资者
交流会、业绩说明会、接待现场调研、投资者热线电话、上证 e 互动平台
以及投资者邮箱等多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维护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
沟通交流,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
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塑造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四、持续评估改进行动方案
    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实施进
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切
                                2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临时公告



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形象,
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运行。
    五、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管理

人员

    (二)截至本次增持计划披露日,本次增持主体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增
                                                         增持均       占总股
                      增持                      增持股                             持后持
增持人     职务               增持日期                   价(元/      本比例
                      方式                      数(股)                           股比例
                                                           股)       (%)
                                                                                   (%)
                      集中   2023 年 9 月
 陈洪     董事长                                20,000    11.77         0.0113     0.0113
                      竞价      13 日
                      集中   2023 年 9 月
吕延智    总经理                                20,000    11.63         0.0113     0.0113
                      竞价      26 日
                      集中 2023 年 10 月
黄才津 监事会主席                               10,000    11.30         0.0057     0.0057
                      竞价    18 日
                      集中 2023 年 10 月
黄正文   副总经理                               10,000    11.27         0.0057     0.0057
                      竞价      18 日
         副总经理、 集中 2023 年 10 月
谢章红                                          10,000    11.29         0.0057     0.0057
           总工程师 竞价    18 日
         副总经理、 集中 2023 年 10 月
幸志敏                                          10,000    11.56         0.0057     0.0057
         董事会秘书 竞价    30 日
                           2023 年 12 月
                      集中
 张闻    工会主席          11 日-2024 年        10,000    10.14         0.0057     0.0057
                      竞价
                             1 月 31 日
                      集中   2024 年 2
周明聪   财务总监                               10,000     8.69        0.0057      0.0057
                      竞价     月2 日

                   合计                         100,000                 0.0565     0.0565

    注:上述股份不包含其他核心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
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六、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实施本
                                            3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临时公告



次增持计划。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等方式)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份额
    董事长陈洪先生、总经理吕延智先生增持股份金额分别不低于 100 万

元且不超过 120 万元;监事会主席黄才津先生,工会主席张闻先生,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幸志敏先生,副总经理黄正文先生,副总经理、总工程

师谢章红先生,财务总监周明聪先生增持股份金额均不低于 70 万元且不超

过 85 万元;其他核心管理人员增持股份金额共不低于 420 万元且不超过

500 万元;上述主体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 1,040 万元且不超过 1,250

万元。


                                                        本次计划增持股份
         姓名                   职务                        金额区间
                                                            (万元)


         陈洪                  董事长                         100-120
     吕延智                    总经理                         100-120
     黄才津                  监事会主席                         70-85
     黄正文                   副总经理                          70-85
     谢章红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70-85
     幸志敏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70-85
         张闻                 工会主席                          70-85
     周明聪                   财务总监                          70-85
                其他核心管理人员                              420-500
                     合计                                   1,040-1,250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拟增持股份不设置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

                                   4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临时公告



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 2024 年 2 月 7 日起 6 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
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增持计划将在公司股票复牌后顺延
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七)增持主体承诺
    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
内幕或短线交易,不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
于股票买卖的有关法律法规,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份。
    其他核心管理人员承诺将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票买卖
的有关法律法规。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二月七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