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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宜宾纸业:宜宾纸业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2-12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简称:宜宾纸业     公告编号:2024-061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2 月 1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宜宾市南溪区裴石轻工业园区,公

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
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13,852,80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64.358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

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

会召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洪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2 人,董事严杰、罗大川、邹燕、

周在峰、李宇轩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其中邹燕、周在峰、

李宇轩为公司独立董事;

       2、 公司在任监事 6 人,出席 2 人,监事会主席黄才津、监事

徐虹、吴奥、职工监事高革胜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幸志敏出席;公司总经理吕延智、副总经理张

闻、财务总监周明聪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四川金竹新材料有限责
任公司拟投建绿色智能包装纸箱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113,843,307 99.9916            8,200     0.0072       1,300    0.0012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号                                                            会议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2.01      关于选举监事候选人陈思遥     110,118,917       96.7204 是
              为公司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1          《公司关于控股   4,353,387 99.7823 8,200 0.18 1,300 0.0298
           子公司四川金竹                               79
           新材料有限责任
           公司拟投建绿色
           智能包装纸箱项
           目的议案》
2.01       关于选举监事候      478,997    10.9789
           选人陈思遥为公
           司非职工监事的
           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
    过。
           议案 2 为累积投票表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成都)律

    师事务所
           律师:魏麟、钟子晨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
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2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