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国电电力:国电电力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4-16  

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 2024-08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
家能源集团”)及所属企业为公司关联法人。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4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
联董事刘国跃、栾宝兴、张世山回避表决。该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将回避表决。
    2.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
为:公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遵循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发展,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委员栾宝
兴、张世山回避对本项议案发表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非关联委员

                              1
  一致同意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
  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定价
  原则和交易价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有利于公司发展,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
  性,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亿元
                                              2023 年      2023 年       金额差异较
关联人              交易类别
                                          预计金额      完成金额/余额     大的原因
                               一、金融业务日常关联交易

         直接贷款、委托贷款                    1200        573.62
国家能
         金融服务手续费                        0.5          0.051
                                                                         根据实际业
源集团
         融资租赁                              200          99.11        务需求进行
及所属                                                                       调整
         存款                                  400         183.34
 企业
         保理业务                              200          70.71
                           二、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服务
                                                                         受燃料价格
         购买燃料及运输                        1060        694.38          走势影响
国家能
源集团 购买设备及产品                           90          48.48             -
及所属 租入土地                                 1           0.43              -
 企业    接受技术服务及其他服务                 65           47               -
         合计                                  1216        790.29             -
                           三、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服务

国家能 提供电力、热力、供水等                   6           5.19              -
源集团 出租办公楼                              0.6          0.37              -
及所属                                                                   受察哈素煤
         销售燃料                               80          10.63
 企业                                                                    矿停产影响

                                          2
         提供管理、劳务及其他服务            10           9.47               -
         合计                               96.60         25.66              -
    与关联人商品及服务交易总计
                                         1312.60         815.95              -
          (不含金融业务)

         (三)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亿元

                                            2024 年       2023 年       金额差异较
关联人              交易类别
                                            预计金额   完成金额/余额     大的原因
                             一、金融业务日常关联交易
         直接贷款、委托贷款                   1200        573.62

国家能   金融服务手续费                       0.5          0.051
         融资租赁                             300          99.11        根据实际业
源集团
                                                                        务需求进行
及所属   存款                                 400         183.34            调整
 企业    保理业务                             300          70.71
         债券业务                              50            0
                          二、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服务
                                                                          受燃料价
         购买燃料及运输                       1123        694.38        格、公司需
国家能                                                                      求影响
源集团   购买设备及产品                       105          48.48             -
及所属   租入土地                              1           0.43              -
 企业
         接受技术服务及其他服务                80           47               -
         合计                                 1309        790.29             -
                          三、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服务
         提供电力、热力、供水等                12          5.19              -
国家能
         出租办公楼                           0.40         0.37              -
源集团
         销售燃料                              56          10.63             -
及所属
         提供管理、劳务及其他服务              12          9.47              -
 企业
         合计                                80.40         25.66             -
    与关联人商品及服务交易总计
                                            1389.40       815.95             -
           (不含金融业务)

                                        3
    三、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 22 号
    法定代表人:刘国跃
    注册资本:13,209,466.115 万元
    经营范围: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开展煤炭等资源
性产品、煤制油、煤化工、电力、热力、港口、各类运输业、金融、
国内外贸易及物流、房地产、高科技、信息咨询等行业领域的投资、
管理等。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国家能源集团总资产 19,421.64 亿元,
净资产 8,077.79 亿元;2022 年营业收入 8,161.97 亿元,净利润
802.26 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家能源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及所属企业(除公
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外)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前期交易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2023 年,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各项关
联交易未超出预计总额度。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于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
    主要内容:存款、贷款、保理、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
    1.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定价政策
    (1)存款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交通银行,下同)向
公司成员单位提供同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
定;

                               4
    (2)贷款利率遵循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利率管理的规定,原则上
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向公司成员单位提供同类贷款服务所确定
的利率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
    (3)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不高于国
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4)债券业务利率根据市场利率水平、国债收益率水平、银行
间债券市场情况等,通过报价方式择优确定。
    2.国能(北京)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定价政策
    (1)保理服务,在符合相关监管机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前提
下,不高于独立第三方保理公司向公司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服务所确
定的融资费用,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当独立第三方保理公司提供
同种类服务所确定的融资费用难以询得时,不高于基于中国人民银行
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融资费用;
    (2)其他业务服务费,不高于独立第三方保理公司向公司成员
单位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服务费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当独立
第三方保理公司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服务费难以询得时,按成本
加合理利润(利润率 10%左右)确定。
    3.国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定价政策
    (1)租赁服务,在符合相关监管机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前提
下,不高于独立第三方租赁公司向公司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服务所确
定的融资费用,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当独立第三方租赁公司提供
同种类服务所确定的融资费用难以询得时,不高于基于中国人民银行
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的融资费用;
    (2)其他业务服务费,不高于独立第三方租赁公司向公司成员
单位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服务费,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当独
立第三方租赁公司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服务费难以询得时,按成
本加合理利润(利润率 10%左右)确定。
    (二)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服务
    主要内容:购买燃料及运输服务、购买设备及产品、租入土地、

                               5
接受技术服务及其他服务等。
    定价政策:经双方协商,按不高于市场价格确定。
    (三)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服务
    主要内容:提供电力、热力、供水服务,出租办公楼,提供管理、
劳务服务,销售商品等。
    定价政策:经双方协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金融业务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金融业务,有利于公司拓
宽筹资渠道,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和资本运营能力。
    (二)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服务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从关联人购买燃料及运输服务,可以发挥
煤电协同效应,保障公司燃煤供应;购买设备产品及配套运输,可以
发挥集中采购的优势,降低采购成本和相关采购费用;接受技术及其
他服务,可有效利用集团专业优势,为公司提供技术支持,提高安全
管理,促进公司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
    (三)向关联人出售商品及服务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人提供电力、热力及供水等服务,
可以满足公司发电及其他设施运行管理需求;出租办公楼可有效利用
闲置资产,提高公司设施使用效率,降低管理及经营成本;提供经营、
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可以充分发挥公司优势,提高收入水平。
    以上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未损害公司利益,不
影响公司独立性。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16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