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 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 程》《国电电力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国电电力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 董事吴革、吕跃刚、刘朝安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 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吴革、吕跃刚、刘朝安的任职经历及签 署的《独立董事关于 2023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 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 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国电电力独立董事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有关要求。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