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 关于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 立董事黄灌球、张继平、江泓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 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