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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新水泥:关于2023-2025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一期(2023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2024-09-25  

证券代码:600801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             公告编号:2024-022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2025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之

第一期(2023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7月20日召开的2023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2025 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的议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披露的相关
公告。

     2023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2025 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一期(2023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
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
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
2023-2025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2023-2025年核心员工持股计
划之第一期(2023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期计划”)第一个锁定期
将于2024年9月27日届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计划的持股情况、存续期、锁定期和解锁期

    本期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在完成购股之初总计持有公司A股股票2,917,577股
(本期计划的股票来源及购股数量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2日及
2023年9月28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4年5月2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2025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一期(2023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结
果的议案》,明确了本期计划的授予结果,即根据本期计划相关规定及年度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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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核结果,因未达业绩考核目标而无法归属的241,764股股票,由持股计划管理
委员会收回并处置,产生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2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目前,本期计划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A股股票2,675,813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0.1287%。

    本期计划存续期不超过60个月,自公司公告该期最后一笔标的公司股票过户
至该期员工持股账户名下之日起计算。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
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期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单次延长期
限不超过12个月。

    本期计划的锁定期自公司公告该期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该期员工持股
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锁定期间,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
股、可转换债换股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期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该期最后一
笔标的股票过户至该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
期解锁比例分别为可归属股份的30%、30%、40%。本期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
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
股份解锁安排。

    根据本期计划相关规定,本期计划的第一个锁定期将于2024年9月27日届满,
本次解锁802,6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86%。

    二、本期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本期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至存续期届满前,本期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
本期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本期计划择机进行权益处置、归属及分配。

    本期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
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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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三、本期计划的变更及终止

    (一)本期计划的变更

    在本期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
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本期计划的终止

    1、本期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期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后,可提前终止。

    3、本期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
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存续期可以延长,单次延长原则上不
超过12个月。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本期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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