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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鹏博士:鹏博士关于公司信访投诉有关事项的二次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2024-04-03  

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ST 鹏博士       公告编号:临 2024-021
债券代码:143606          债券简称:18 鹏博债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信访投诉有关事项的二次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欣鹏运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目前尚处于冻结、轮候冻
结及司法标记的状态,后续或将存在继续被司法处置的可能,结合上述情况,公
司实际控制权变动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子公司、分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共计
四家,分别为: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广州分公司、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公司孙公司
北京时代互通电信技术有限公司。
     经核实,以前年度公司与鹏云科技形成的往来款项在出售之前公司内部
已进行处理,除上述代收款项外,公司未发现在公司出售鹏云科技时存在其他尚
未结清的资金往来,公司未发现存在公司代付鹏云科技款项的情形。鹏云科技收
到公司支付的款项是否流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公司正在协调核实中。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上海
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访投诉有关事项的
二次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179 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公司
收到《监管工作函》后积极落实相关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回函显示,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除部分货币资金、部分使用权资
产和鹏博士数字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被冻结外,公司其他资产不存在受
限的情形。但根据公开信息查询结果,公司因多起诉讼案件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请公司:(1)就相关《查证结果通知书》所涉诉讼事项,核实公司涉及诉讼及相
关判决执行的情况,说明是否与相关司法机关沟通司法判决的执行事项,是否曾
配合司法机关查证公司可供执行的财产;(2)结合问题(1)核实情况说明公司
与深圳源创力通信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判决是否已执行完毕。
    公司回复:
      (1)深圳市源创力通信有限公司诉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中安实
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案件执行情况:执行法院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立案,同日,公司及法定代表
人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2023 年 12 月 1 日,本案执行终本;公司已于 2020
年出售了持有的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股权,且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
公司系独立的法人主体,应独自承担经营后果,但是深圳市源创力通信有限
公司基于买卖合同纠纷期间,公司系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唯一股东,
起诉公司对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收到了法院的执行通知书等,公司未曾联系法院主动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
     (2)因公司已于 2020 年出售了持有的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股权,
且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系独立的法人主体,应独自承担经营后果,公
司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收到了法院的执行通知书等,公司未曾联系法院主动
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本案尚未执行完毕。


    二、回函显示,前期出售鹏云科技收到的股权转让款项中,3.74 亿元用于偿
还欠付鹏云科技相关款项。请公司核实:(1)3.5 亿元代收款项和 0.24 亿元欠款
具体情况,包括形成原因、金额、时间、代收款交易对象,相关资产转让公告未
披露上述往来款项的原因;(2)除上述款项外,在公司出售鹏云科技时是否还存
在其他尚未结清的资金往来,是否存在公司代付鹏云科技款项的情形,如是,请
说明待付款项;(3)公司本次交易作价是否充分考虑上述款项,交易定价是否公
允;(4)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公司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正确、完整,是否存在
应披露未披露的情形。
    公司回复:

(1)3.5 亿元代收款项和 0.24 亿元欠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账期          金额              形成原因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深圳数据中心相关的移动业
广东有限公司深圳 2020.12-2023.03 8,714.65
                                           务机柜租赁费
分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                           深圳数据中心相关的机柜租
                 2022.03-2023.03    389.52
公司                                       赁费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亦庄数据中心相关的联通业
有限公司北京市分 2020.11-2023.03 25,885.96
                                           务机柜租赁费
公司
合计                             34,990.13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账期          金额             形成原因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深圳数据中心相关的移动业
广东有限公司深圳 2023.04-2023.06   341.13
                                          务机柜租赁费
分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                          深圳数据中心相关的机柜租
                 2022.03-2023.03 1,124.30
公司                                      赁费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亦庄数据中心相关的联通业
有限公司北京市分 2023.04-2023.06   957.88
                                          务机柜租赁费
公司
合计                             2,423.32
    综述,3.5 亿元代收款项和 0.24 亿元欠款均是数据中心业务机柜租赁费。
    公司 2022 年 11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中已披露
鹏云科技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鹏云科技合并口径报表资
产总额为 87,040.20 万元、负债总额 24,122.03 万元、净资产 62,918.17 万元,
公 司 与鹏云科技之间 的款项已包含在鹏云 科技合并口径报表资 产总额为
87,040.20 万元中,因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已披露,所以公司未单独披露上
述代收款项。
    (2)经核实,以前年度公司与鹏云科技形成的往来款项在出售之前公司
内部已进行处理,除上述代收款项外,公司未发现在公司出售鹏云科技时存
在其他尚未结清的资金往来,公司未发现存在公司代付鹏云科技款项的情形。
鹏云科技收到公司支付的款项是否流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公司正在协调
核实中。
    (3)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鹏云科技合并口径报表资产总额为 87,040.20
万元、负债总额 24,122.03 万元、净资产 62,918.17 万元,公司与鹏云科技之
间的款项已在鹏云科技 2022 年 6 月 30 日资产负债表中体现,根据中联资产
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深圳鹏
博士云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的深圳鹏博士云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2】第 2886 号)(以下简称“《评
估报告》”),收益法下鹏云科技在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报表股
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 62,918.17 万元,评估值 66,200.00 万元,评估增值 3,281.83
万元,增值率 5.22%。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以评估值为作为参考确定本次交
易的转让为人民币 68,000.00 万元。本次交易作价已充分考虑上述款项,交易
定价公允。
    (4)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
公告》,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
格式 第一号 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公告”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公司未发
现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情形。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