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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马钢股份: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9-06  

证券代码:600808          证券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
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9 月 25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九华西路 8 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9 月 25 日
                       至 2024 年 9 月 2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H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审议及批准关于补选张文洋先生为公                 √                  √
         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审议及批准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 2024 年 7 月 19 日、8 月 24 日的《上海证券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
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
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
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
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
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808         马钢股份            2024/9/19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有权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有权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
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授权委
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邮寄或
传真方式登记。
    股东授权委托书(连同其它授权文件)至少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 24 小时前
送至本公司。
    2、登记地点
    安徽省马鞍山市九华西路 8 号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3、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及注意事项
    登记时间:2024 年 9 月 23 日(星期一)9:00-11:30,13:00-16:00。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
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亚彦先生、李伟先生
    电话:0555-2888158
    传真:0555-2887284
六、 其他事项
    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5 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附注 1)
      地址为
      持有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A 股                   股
(附注 2),为公司之股东,现委任大会主席,或                 (附注 3)为本人/ 吾
等代理人,代表本人/ 吾等出席 2024 年 9 月 25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并于该大会代表本人/ 吾等,依照下列指示就股东大会所列决议
案投票。如无作出指示,则由本人/ 吾等代理人酌情决定投票。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1      审议及批准关于补选张文洋先生为公司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2      审议及批准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日期:2024 年            月          日                  签署(附注 5):

      附注:
      1. 请用正楷填上登记在股东名册上的全名及地址。
      2. 请填上以阁下名义登记与本委托代理人表格有关之股份数目。如未填上数目,则委
托代理人表格将被视为与公司股东名册上所有以阁下名义登记之股份有关。
      3. 如欲委派大会主席以外之人士为代理人,请将「大会主席,或」之字样删去,并在
空格内填上所拟委派之代理人姓名。股东可委派一位或多位代理人出席及投票,受委托代理
人毋须为公司股东。本委托代理人表格之更改,须由签署人签字示可。
      4. 注意:阁下如欲投票赞成任何议案,请在(赞成)栏内加上 号;如欲投票反对议
案,则请在(反对)栏内加上 号;如无任何指示,阁下之代理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根据
《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理人),应当就需要投票表
决的每一事项明确表示赞成或者反对。否则,公司在计算该事项表决结果时,均不作为有效
表决票数。
      5. 本委托代理人表格必须由阁下或阁下正式书面授权人签署。如持有人为一公司或机构,
则委托代理人表格必须盖上公司或机构印章,或经由公司或机构负责人或正式授权人签署。
委托代理人表格如果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则授权签署的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
由公证律师证明。该等经公证律师证明的委托书或其他授权文件的副本和委托代理人表格必
须于临时股东大会举行 24 小时前送达公司注册地址,方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