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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人民同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03-28  

 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公告编号:临 2024-007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不涉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3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25

名,注册会计师 1,364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超过 400 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26.49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 19.6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74 亿元。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 240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收费总额

3.02 亿元;2022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51 家,审计收费 3,570.70 万

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2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089 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

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

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3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姜韬,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

审计报告 3 份。

    签字会计师:文雅,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奚大伟,注册会计师,2002 年成为注册

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
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

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 年审计费用 95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74 万元,内

部控制审计费用 21 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

招标确定。与上期相比,本期审计费用增加 4 万元。

    公司选聘 2024 年会计师事务所采用公开招标的选聘方式,选聘

工作公平、公正进行。通过对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全面考评,拟

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对选聘程序、招投标文件以及会

计师事务所的资格证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

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审核和评价,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未来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根据公开招标结果,本次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4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