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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九百:上海九百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葛其泉)2024-03-30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葛其泉作为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 称“ 《公 司法 》” )、 《上 市公 司独 立董 事管 理办 法》 、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

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葛其泉,男,1969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EMBA,高级经济

师、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房地产估价师、注册会计师(非执

业)。曾任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负责人,中国证监

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专职委员等;现任天道亨嘉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总经理,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兼任常州伟泰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我确认在任职期间与公司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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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任何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本

人出席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
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
                                                         股东
董事会    席董事   方式出 席董事 董事会       两次未亲
                                                         大会
  次数    会次数   席董事 会次数    次数      自参加董
                                                         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11        11         7       0      0           否      2
       本人认为,2023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

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

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

有提出异议。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战略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了 5 次专门委员会会议,

其中包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4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

未委托出席或缺席任一次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

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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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

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并与内

部审计部门及承办本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

业务状况进行沟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

了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到公司现场参加 2023 年

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与投资者进行交流。本

人也时刻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报道和评论,加强与公司管理

层充分沟通,合理运用自身专业优势和管理经验,提供相关建议

意见,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电话、微信、邮件联络、面对面沟通、

参加现场会议等多种方式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

况,充分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

地考察。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期间,认真听取管理层对经营情况

和相关事项的汇报,全面深入了解公司整体状况。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与交流,公

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给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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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独立董事积极有效的支持与配合,相互之间保持着良好的沟通

关系。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及其他相关会议之前,能事先进行必要

沟通,并如实回复问询,认真准备并及时传送会议资料,为独立

董事履职提供了尽可能多的便利和支持,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

权、参与权和决策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报告期内,公司除日常关

联交易外,无其它关联交易发生。

    (二)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三)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

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

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

过,其中,《2022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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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续聘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

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由经理层按照市场原则,确定年度审

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合同。

    (五)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1、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

议,同意提名陈韬先生、董路易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

选人;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同意聘任董路易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沈利平女士为公

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蒋雪皓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同意聘任戴天先生为公

司董事会秘书。上述人员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均严格

按照《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操作。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依据年度经营目标责任

书的考核情况发放,本人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是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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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的。

    (六)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及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无提议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

求,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

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

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监事会、经

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

的进一步提高。

    2024 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

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

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

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葛其泉

                                  2024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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