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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工申贝: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4-04-23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
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
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
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
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
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总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93 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2023 年 6 月 21 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支付会计师事务所 2022 年度审计报
酬及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立
信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
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执行了相关工作,
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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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
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
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
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
人员和时间安排、识别出的特别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重要审计发现等与公
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 2022 年度审计报酬及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
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在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
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
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
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2024 年 1 月 4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第一次会议,会
议听取了立信关于 2023 年财务报表预审情况的报告及关于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与安排的
汇报,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对 2023 年度审计提出相关要求。
    (三)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第二次会议,会
议听取了经营管理层关于 2023 年度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审计工作的汇报,与立信沟
通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并督促年报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与立信进行了
单独沟通。
    (四)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第三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
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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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
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
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
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
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恰当、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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