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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临港: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原清海)2024-04-13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临港”或“公司”)的独
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对所有股东负责的
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
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基于独立立场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
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对促进公司科学决策、规范运作
和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原清海,1966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西北工业大学
工学博士、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后、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上海浦东计算机网络发
展有限公司、上海市电话局发展总公司、上海市电话局、上海市电信公司等。先
后担任上海市信息化办公室网络管理处副处长,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信息基础设
施管理处处长,上海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处长,上海市经济
与信息化委员会总工程师。现担任上海米蜂激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市光
电子行业协会会长。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
以外的其他职务,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人没有
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
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
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其他兼职
单位与公司无任何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2
次、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6 次。此外,公司共召开 1 次年度股东大会和 1 次临时
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本年度召开的所有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参加
  姓名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次数   缺席次数   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原清海          8              8            0          0              2
    报告期内,本人对各项议案内容认真了解、审慎研究,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
通,提前做好充足准备,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本着勤勉务实的态度,就会议
议案开展深度研讨,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建议,按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7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亲自参加各专业委员会
会议,运用自己的专业优势和实践经验,为公司决策提供建议和意见,积极有效
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推动公司不断提高治理水平,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
展。
    (三)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考察、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保持有效沟通,
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及时掌握公司经营信息,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
务状况。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
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及时报送会议资料给本人审阅,并通过多
种渠道与本人预沟通,充分说明议案内容并提供相关报告,定期向本人提供监管
资讯、行业信息和公司情况等重要资讯内容,为本人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切实
有效地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本人在每次会议召开前,就相关细节与公司管理层积极沟通,积极获取相
关背景资料和信息,认真审阅所有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
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2.本人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及
相关制度规定,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法人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
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履职能力。
    3、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
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取相关信息。


    三、2023 年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独立的原则,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严格的审核,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公司所发生的关
联交易事项均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进行的,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 2023 年度的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认真审核,
认为:公司严格遵守并执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均为满足生产经营而提供
的,对外担保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存放以及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认真审
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 2023 年度
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任职
资格、履职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选举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人员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不
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
者利益的情形。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审查,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
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相关要求。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各项审计业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
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六)利润分配及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的现金状况、经营
发展需要及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
稳定、健康地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方案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毕。
    (七)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告披露的信息进行有效
的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
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提升风险防
范能力,修订《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基本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内
部控制持续有效运行。本人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核查,审阅了《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能够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保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
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以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地
履行职责,主动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就公司重大
事项进行充分的了解和沟通,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为公司决
策提供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
公司高质量发展。2024 年,本人继续以勤勉尽责的态度,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进一步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与公司保持密切交流,充分发挥自
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维护公司
整体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原清海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