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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电科数字: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2-26  

证券代码:600850         证券简称:电科数字      公告编号:2024-066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2 月 2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博青路 269 号上海世博逸衡酒店
   2 楼多功能厅 C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7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39,680,04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9.551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张为民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4 人,董事江波先生、吴振锋先生、赵新荣女士、
   司芙蓉先生、张宏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2 人,监事王忠海先生、江经亮先生、张洁女士因
   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3、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侯志平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339,458,137 99.9347          174,451      0.0514      47,454    0.0139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号
       《 关 于 变 更 45,611,121       99.5158 174,451           0.3806 47,454     0.1036
       公司注册资
1      本及修订<
       公司章程>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审议通过的上述议案 1 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孙静雯、见飞扬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
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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