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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欣股份: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蒋守雷 已离任)2024-04-20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蒋守雷 已离任)


    作为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独
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
参加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
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本人因个人
原因,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就本人 2023 年
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情况

    蒋守雷,男,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已离任),
现任上海新阳(300236)独立董事、安路科技(688107)独立董事、普冉
股份(688766)独立董事,上海集成电路行业协会高级顾问,中国半导体
行业协会荣誉顾问。曾任中国华晶电子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华越微电子公
司总经理,上海华虹集团公司副总裁,上海市集成电路行业协会副会长、
秘书长,长电科技独立董事、太极实业独立董事、通富微电独立董事,上
海市经济团体联合会副会长、上海市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委员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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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
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并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能够保证在履职
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 1 次、股东大会 1 次,本人
因工作原因未出席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余会议均出席参
加。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了解公
司的经营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指导与监督作用,认真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于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审议的
各项议案,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开展专门委员
会工作。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本人亲自出席,对相关审议议案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
本人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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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 1 月 5 日,本人主持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3 年第
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关于董事、副总裁陶建明先生薪酬的建议报告。我们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经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认为,陶建明先生的薪酬建议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充分沟通讨论,
一致审议通过。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及时向公司董秘办了解投资者来电来访
情况、e 互动提问及回复情况,积极督促公司加强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
提高公司信息透明度,维护公司与投资者良好关系,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
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

    (四)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因工作原因,本人未通过现场方式出席公司
会议。但本人通过会议、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
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关注外部环境
对公司的影响,利用专业优势和经验,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意见和
建议。同时,积极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
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忠实地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对
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配合。在各专门委员会和董事会召开前,本人对会议
议案进行充分地了解、核查,并就相关事项对公司进行的问询,均得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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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时地反馈,充分保证了公司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本人的独立工作提供
了便利的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从有利于公司稳健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
的角度出发,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公正地独立意见,对加强董事会
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做好关
联交易管理,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公
司及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亦不存在
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收购与被收购事项。

    (四)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
情形。

    (五)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
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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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六)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李
志军先生和薛明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任期一致。对于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对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核,认为其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拥有履行职务的
条件和能力,本人同意董事会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
职责,保持客观独立性,努力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和公司的整体利益,
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规范运营起到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蒋守雷
                                                  2024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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