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1/900917 证券简称:海欣股份/海欣B股 公告编号:2024-005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应收款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 应收款核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及控股子公司的 董事会决议,遵循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应收款项、其他应 收款、存货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坏账准备 -29,549,583.41 存货跌价准备 -2,624,285.03 合 计 -32,173,868.44 一、信用减值损失的基本情况 (一)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对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 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当单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 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及应 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 1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 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按照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 本年度补提坏账准备 2,954.96 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909.87 万元,其他应 收款坏账准备 2,045.09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合计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2,671,308.77 -52,671,308.77 上海海欣智汇实业有限公司 160.00 160.00 上海海欣长毛绒服装面料有限公司 -13,662,931.89 -14,175,638.81 -27,838,570.70 西安海欣制药有限公司 -1,084,225.14 152,632.56 -931,592.58 上海海欣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57,939.61 -2,625,788.80 -2,367,849.19 江西赣南海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43,944.18 43,944.18 南京海欣丽宁长毛绒有限公司 -8,211,522.47 50,768.22 -8,160,754.25 南京海欣丽宁服饰有限公司 -104,862.05 -28,629.52 -133,491.57 抵销 13,662,931.89 48,846,947.58 62,509,879.47 合 计 -9,098,725.87 -20,450,857.54 -29,549,583.41 二、资产减值损失的基本情况 (一)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 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计算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 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为依据,期末按存货类别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 2 (二)按照公司会计政策 本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62.4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名称 存货跌价准备 合计 南京海欣丽宁长毛绒有限公司 -2,510,212.80 -2,510,212.80 江西赣南海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14,072.23 -114,072.23 合 计 -2,624,285.03 -2,624,285.03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及应收账款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2023 年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计 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 3,217.39 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17.79 万 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1.55%。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海昊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昊服装”)已于 2023 年 7 月完成工商注销,2023 年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海欣长毛绒服装面料有限公司已对海 昊服装应收账款 13,662,931.89 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 14,175,638.81 元全 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已对海昊服装其他应收账款 34,671,308.77 元全额计提坏账准 备。现对上述往来款进行核销,本次核销不影响本期合并净利润。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应收款核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 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应收款核销。 3 五、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 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应收款核销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减值准备及应收 款核销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 提减值准备和核销,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应收款核销。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20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