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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建股份:龙建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2024-02-27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24-009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有 1 名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

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2.5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               注销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
       12.50 万股                12.50 万股              2024 年 2 月 29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一)2023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建

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6)。

    (二)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118)。

    ( 三 ) 2023 年 12 月 30 日 , 公 司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了《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3),就本次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在约定的

申报时间内,无债权人申报债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有 1 名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而不再具备激励

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2.50 万股限制性

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 1 人,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12.50

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592.56 万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

司申请办理上述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2.50 万股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完成

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050,600     -125,000       5,925,6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008,851,946            0   1,008,851,946

     股份合计           1,014,902,546    -125,000    1,014,777,546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

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

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

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

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

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

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

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
日,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

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手续和完成相关股份回

购注销,并依法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六、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7 日

 报备文件
    1.回购注销实施申请;

    2.经公司及董事会盖章、董事长签字的说明及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