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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建股份:龙建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立冬)2024-04-20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立冬
                     2024 年 4 月 18 日


    本人王立冬作为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龙建路桥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龙
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的规定,认
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认真审议
董事会相关议案,对其中重要事项进行必要的核实与沟通,切实
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王立冬,男,68 岁,曾任黑龙江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助
教、讲师、教务处副主任、教务处处长、副教授;黑龙江省交通
干部学校副校长、校长;黑龙江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
站长;2006 年 2 月任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处长;2012
年 10 月任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总工程师;2014 年 1 月任黑龙江
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2015 年 10 月退休;2020
年 5 月至 2023 年 12 月 28 日任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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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及我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
在公司或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不是公司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
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我没有为公
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
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我积极参加龙建股份组织的各次会议,年度内
共计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会议 10 次和股东大会 5 次,本人亲自
参加了 9 次董事会议和全部股东大会会议,九届 29 次董事会我
因出差在外委托独立董事王德军代为参加表决。2023 年度本人
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均投赞成
票。本人认为公司在 2023 年度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参加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等管理制度的规定,在提名管理人员过程中认真考核,选好人用
好人,为公司物色人才组建团队。本年度共主持 3 次提名委员会
会议,审议《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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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况的报告》《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
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议案》3 项议案。
    本人还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年度共计参
加 5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共审议 9 项议案,针对这些议案
能够提出自己的见解,特别是高管人员薪酬分配议案,可以有效
调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培养公司经营管理层的主人翁精神,留
住人才,发挥人才的主观能动性,更好地促进公司的发展。
    本人还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年度共计参加 4 次
战略委员会会议,共审议 11 项议案,这些议案为公司长远发展
指明了方向,战略规划站位高,着眼点独特,将引领公司步入良
性发展轨道。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我们独立董事就关于签署《哈尔滨市地下综合管廊二期工
程(第一批)PPP 项目一包终止协议》的议案、关联交易等议案召
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是否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况进行了深入
研讨,充分行使了独立董事职权。
    (四)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全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 28 天,在各次会前我认真
研究拟上会的议案及相关材料,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
度及经营管理相关情况,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交流。对公
司进行现场考察,重点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施工现状,11 月
份到公司施工现场进行考察,来到云南、广西、海南等地,与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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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及时关注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对公
司的影响,对公司重大事项能够做到及时的了解和掌握,并对公
司重大决策提出建设性意见。充分利用本人多年来在工程建设方
面的管理经验,给予公司广泛的工作建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年度履职过程中我重点对以下事项进行了关注,相关事项均
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合规。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2023年度决策的《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关于公司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为公司开展正
常经营管理所需,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未导致公
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
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三季度报告》,公司财务
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充分透明。《2022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充分反映了公司治理结构现状和内部控制实际运
作情况。
    (三)聘用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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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职业道德,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
各项审计业务。年度内公司制定了《龙建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管理办法》,并根据该办法履行了2023年度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四)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含财务负责人)
    2023年度公司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产生了第十届董事
会、高级管理人员,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严格按照
《公司章程》等管理制度的规定,带领提名委员会为公司物色人
才组建团队,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候选人资
格,并进行提名,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合规有效。
    (五)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能够
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
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决策、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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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七)股权激励
    2023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同时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等相关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度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
次会议需要审议的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进行认真审
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推动公
司治理结构完善,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机制的建设。在本届董事会
中,本人通过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深入
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了解,发挥自身专业优势,较好的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维护了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和相关人员给予我的积极有效的配合
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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