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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建股份: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2024-12-12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龙建路桥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相关内容进行
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
经成就且即将届满,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董事会将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办理相应的
解除限售手续。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共计 61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258.99 万股。本次解除
限售事项符合《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以及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后续为激励对象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二、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核查
意见
       本次对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系因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 1.365 元/股,
该调整方法、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
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三、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中
7 名激励对象因工作调动离职、离休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同意公司对
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74.58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全体监事签名:




      李广胜            胡庆江             张   妍




      王志刚            张常顺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