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府井:王府井关于2024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4-20
证券代码:600859 证券简称:王府井 编号:临 2024-012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中持续、必要的业务,没有损害公司
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
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
有关规定,公司关联董事白凡、尚喜平、周晴、杜建国、郭芳回避了该项议案的
表决,由其他 6 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
2.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7 日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
2024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双方的交易行为是
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确定,无市场价格
参照时,以成本加合理的适当利润作为定价依据。交易行为遵循公平、公正、公
开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
审议。
1
(二)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与
本次预计金额与
关联人累计 占同类业
本次预计金额 上年实际发生金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已发生的交 务比例
(万元) 额差异较大的原
易金额(万 (%)
因
元)
出售商品/提供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他下属 主要受消费复苏
230 325.69 0.03
劳务 企业 影响
北京紫金世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220 101.76 0.27 物业费减免
采购商品/接受
劳务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他下属
700 615.69 0.12 不适用
企业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他下属
1,600 1,757.19 1.07 不适用
企业(出租)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他下属
4,200 4,364.19 2.92 不适用
物业租入租出 企业(承租)
北京紫金世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承租) 2,020 2,030.55 1.36 不适用
北京燕莎中心有限公司(承租) 6,000 6,000.00 4.03 不适用
合计 14,970 15,195.07 - -
本次预计金额
关联交易类 本次预计金额 报告期内实际执行的存款/贷款利率及存 与上年实际发
关联人
别 (万元) 款/贷款额度 生金额差异较
大的原因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存款利率范围为 0.525%—3.6%,单日最
不适用
公司(存款) 不超过 700,000 高存款余额为人民币 484,059.36 万元
金融服务 公司在首旅集团财务公司的授信额度为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
不超过 300,000 25,000 万元,贷款利率范围 3.05%— 不适用
公司(综合授信)
3.55%,期末贷款余额 18,000 万元
(三)2024 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和类别
第一季度与关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
关联交易类 本次预计金额 占同类业务 联人已发生的
关联人 年实际发生金额差
别 (万元) 比例(%) 交易金额
异较大的原因
(万元)
出售商品/提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他下属 主要受合作项目增
600 0.06 146.94
供劳务 企业 加影响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他下属
采购商品/接 700 0.12 175.74 不适用
企业
受劳务
北京紫金世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863 2.37 203.51 注1
北京紫金世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承租) 8,056 5.41 2,014.00 注1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他下属
4,500 3.02 1,039.69 不适用
物业租入租 企业(承租)
出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他下属
1,800 1.10 423.55 不适用
企业(出租)
北京燕莎中心有限公司(承租) 6,000 4.03 1,500.00 不适用
2
合计 22,519 - 5,503.43 -
注 1:王府井喜悦购物中心于 2023 年 12 月 30 日对外营业,2024 年为完整经营年度,租金
及物业管理费按全年标准预计。
关联交 本次预计金额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
关联人 计划执行的存款/贷款利率
易类别 (万元) 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不 不低于一般商业银行向本公司提供同
不适用
金融服 限公司(存款) 超过 700,000 期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务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 不高于本公司及子公司在其他国内金
不超过 300,000 不适用
限公司(综合授信) 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的存款、贷款等金
融业务的,以存款本金额度计算关联交易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首旅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企业名称: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住所:北京市通州区颐瑞东里 2 号楼 10 层 1002
法定代表人:白凡
注册资本:442523.230000 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受市政府委托对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项目投资;饭店管理;
信息咨询;旅游资源开发;旅游服务;房地产项目开发;商品房销售。(企业依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股东情况: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首旅集团 90%股
权,北京市财政局持有首旅集团 10%股权。
首旅集团持有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酒店”)
34.54%股权,持有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聚德”)43.67%
股权,持有北京王府井东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王府井东安”)100%
股权,持有北京东来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来顺”)100%股权,持
有中国康辉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辉”)51%股权,持有北京展览馆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展”)100%股权,间接持有北京国际度假区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环球度假区”)36.35%股权,间接持有太原巴黎春天百货有限公司
3
(以下简称“太原巴黎春天”)95%股权,间接持有西安王府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西安王府井物业”)95%股权,间接持有北京环通时光文化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环通时光”)100%股权,本公司与上述公司因同受首旅集团控制存
在关联关系。
(二)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首旅集团财务公司)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
首旅集团投资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持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
管局颁发的金融许可证。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 38 号 9 层
法定代表人:郭永昊
注册资本:200,000.00 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
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
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
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
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十二)有价证券投资(除股票投资以外)。
股东情况:首旅集团持有其 56.6352%股权,本公司持有其 25%股权、全聚德
持有其 12.5%股权,首旅酒店持有其 5.8648%股权。
由于本公司、全聚德、首旅酒店、首旅集团财务公司同受首旅集团控制,根
据上市规则规定,首旅集团财务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其为本公司提供金融
服务为日常关联交易。
(三)北京紫金世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紫金置业)
法定住所:北京市东城区霞公府街 3 号地下一层 106 号
法定代表人:王忠
注册资本:250,0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住宿;游泳馆;餐饮服务(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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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以上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物业管理;境内旅游业务;销售食品;房地
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酒店管理、企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
商业咨询;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出租商业用房;
以下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打字复印,销售工艺品、日用品,体育运动项目经营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销售鲜花、礼品;洗衣代收;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
上汽车);摄影服务;技术推广服务。
股东情况:首旅集团持有其 76%股权。
首旅集团持有紫金置业 76%股权,持有本公司 32.84%股权,本公司与紫金置
业同受首旅集团控制,该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四)北京燕莎中心有限公司(简称燕莎中心)
法定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50 号
法定代表人:李奇志
注册资本:33,897.91 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出租客房、公寓、写字楼、商业设施;经营风味餐厅;经营会议
室、展览厅、康乐服务设施;提供收费停车服务。
股东情况:首旅集团持有其 100%股权。
首旅集团持有燕莎中心 100%股权,持有本公司 32.84%股权,本公司与燕莎
中心同受首旅集团控制,该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首旅集团其他下属企业
1. 公司下属门店为首旅集团其他下属企业提供劳务或出售商品
首旅集团下属全聚德、东来顺等租赁本公司旗下部分门店物业开展经营业务,
公司为其提供服务,同时,公司下属门店向首旅集团下属环通时光等公司出售商
品,合作条件均按照当地市场同类合作条件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预计 2024 年
度与相关关联方上述交易类型金额合计不超过 600 万元。
2.公司下属门店出租物业给首旅集团其他下属企业
首旅集团下属全聚德、东来顺、如家酒店、北展、康辉等公司租赁本公司旗
下部分门店物业开展经营业务,王府井东安承租本公司位于王府井大街部分房屋
作为办公使用,公司预计 2024 年度从上述公司取得租金收入不超过 1,8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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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司下属子公司从首旅集团其他下属企业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
公司下属子公司从首旅集团下属全聚德、东来顺、北展、环球度假区、环通
时光等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合作条件均按照当地市场同类合作条件由双方
协商确定。公司预计 2024 年度与相关关联方上述交易类型金额合计不超过 700
万元。
4.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承租首旅集团其他下属企业物业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租赁首旅集团下属子公司王府井东安、环球度假区、
太原巴黎春天、西安王府井物业持有的部分物业开展经营业务,合作条件系综合
考虑历史原因、人工成本、市场条件等多方面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2024 年租金
预计合计不超过 4,500 万元。
(二)首旅集团财务公司
2022 年 6 月,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首旅集团财务公司
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同意首旅集团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
贷款服务、结算业务和其他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三年。本次签署的金融服务协
议中约定,公司及子公司在首旅集团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超过
70 亿元人民币,存款利率不低于一般商业银行向本公司提供同期同种类存款服
务所确定的利率;首旅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 30 亿
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贷款利率不高于本公司及子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
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三)紫金置业
2021 年 12 月,经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全资子公司
北京王府井金街购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街公司”)与紫金置业签
署租赁合同,承租其位于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 301 号的商业项目的地下二层
至地上七层的部分区域用于经营购物中心,总租赁期限为 10 个租赁年度。合作
条件按照当地市场同类合作条件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中,各自然年度租金计算采
取固定租金加提成租金方式计租。自第三年起每逢单数租赁年度固定租金在上一
年度基础上增长 5%,租金调增后一个租赁年度按前一年度标准执行。装修期为
自租赁合同签署后施工改造开始之日起 7 个月,最长不超过 11 个月。同时,紫
金置业为门店提供物业服务,物业管理费标准为 863 万元/年,自计租日起计算。
该物业装修期至 2023 年 9 月结束,自 2023 年 10 月起正式计租。2023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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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街公司与紫金置业约定 2023 年 10 月至 12 月物业管理费按原标准的 50%执行。
2023 年实际支付租金 2,023.55 万元,物业费 101.76 万元。自 2024 年起,项目
租金及物业费标准按原合同执行,以此预计 2024 年租金(固定部分)为 8,056
万元,物业费为 863 万元。
(四)燕莎中心
1988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燕莎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的前身北京市友谊商业服务总公司与燕莎中心签订《北京燕莎中心第二友谊商店
租赁合同》,其后签订相关补充协议,燕莎中心将位于朝阳区亮马桥的 39,958 平
方米的房屋出租给北京燕莎友谊商城有限公司(为北京新燕莎控股(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持有 50%股权的子公司)使用,用于经营百货门店,由北京燕莎友谊商
城有限公司实际履行合同并缴纳租金。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相关租赁合同
及补充协议已到期,门店尚在正常经营。鉴于租赁合同尚未签署,2023 年内暂按
500 万元/月标准缴纳租金。2024 年,公司将继续推进续租谈判事项,在租赁合
同正式签署前,仍暂按 500 万元/月标准缴纳租金,以此计算 2024 年租金预计为
6,000 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基于正常经营活动需要而产生。双
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
定,无市场价格参照时,以成本加合理的适当利润作为定价依据。相关重大租赁
和金融服务交易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要求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
程序。交易行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
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
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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