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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湖科技: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2024-02-29  

证券代码:600866 证券简称:星湖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4-001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全资子公司肇东星湖生物

       科技有限公司为被告。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 2000 万元及诉讼费用。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本次公告的涉诉

       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

       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近日,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肇东星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收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

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诉讼相关材料。

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1
    (一)案件当事人和诉讼机构

    原告方:CJ第一制糖株式会社(以下简称“原告”或“CJ第一制

糖”)

    被告方:肇东星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东公司”或

“被告”)

    诉讼机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

    二、诉讼案件事由及请求

    (一)诉讼理由

    原告在《民事起诉状》中称:2021年9月,原告发现市场上出现涉

嫌侵犯其专利号为200910266085.7的专利“I+G”产品和“IMP”产

品,原告认为:被告为上述产品的制造商,侵犯其上述专利权,损害

了原告的权益,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诉讼请求

    1. 判 令 被 告 立 即 停 止 生 产 、 销 售 、 许 诺 销 售 侵 犯 原 告 第

200910266085.7号发明专利权的5’-呈味核苷酸二钠(“IMP加GMP”,

也称I+G)和5’-肌苷酸二钠(“IMP”),并销毁侵犯专利权的“IMP加

GMP”和“IMP”(以下简称:核酸产品);

    2.判令被告立即停止生产或使用侵犯原告第200910266085.7号

发明专利权的、用于生产上述核酸产品的产品和方法,并销毁该产品,

该产品包括侵犯专利权的启动子、表达盒、载体和宿主细胞等;

    3.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被告侵权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原告用于

制止侵权所发生的合理支出共计贰仟万元人民币(20,000,000.00元

人民币);
                                    2
    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2019年7月,原告认为公司侵害其专利号为200910266085.7发明

专利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2022年10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出具《民事判决书》[(2019)粤73知民初937号](以下简称“一审判

决”),一审判决结果为: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由其承担诉讼

相关费用。诉讼相关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10月22日、2020年2

月22日、2022年10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51)《关于前

期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4)《关于前期诉讼进展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71)。

    近日,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

院”)送达的《传票》等诉讼材料,上诉人CJ第一制糖不服一审判决,

向最高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依法全部支持CJ第一制糖一

审全部诉讼请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二审尚未开庭审理。

    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上述诉讼有明确一审判决结果的情况下,

原告以同一事由,变更管辖法院、变更被告主体、变更诉讼请求,再

次以侵犯同一发明专利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鉴于本次公告的涉诉

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积极应诉,依法主

张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相关法律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

益。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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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对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进行披露。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

大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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