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公告编号:2024-098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企业和公司董事长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2024 年 7 月 9 日,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通化东宝”)收到控股股东东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宝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通化盛睿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盛睿企业管理中心”)和公司董事长李佳鸿先生增持股份计划的通知。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控股股东东宝集团及 其控制企业盛睿企业管理中心和公司董事长李佳鸿先生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其 中:东宝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 4,000 万元,不超过 6,000 万 元;董事长李佳鸿先生增持金额不低于 4,000 万元,不超过 6,000 万元。实施期 限为自 2024 年 7 月 11 日之日起 6 个月内(即 2024 年 7 月 11 日至 2025 年 1 月 10 日)。合计增持股份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 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资金来源为自有资 金。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截至2024年10月30日,盛睿企业管理中心增持公司 股份5,253,700股,增持金额40,048,955.10元,占公司总股本的0.27%;董事长李 佳鸿先生增持公司股份5,279,900股,增持金额41,441,935.10元,占公司总股本 的0.27%。实际增持金额均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金额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 毕,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0,53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 1 2024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东宝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和董事长李佳 鸿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通知。现将实施完成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 1、东宝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 2、通化盛睿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通化盛睿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521MADPYF0T7L 成立时间 2024 年 7 月 5 日 注册地址 通化市通化县快大茂镇团结路科技产业园区办公楼 105 室 注册资本 5,026 万元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 从事投资活动;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咨询策划服务;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生物基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经营范围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药品零售;药品批发;药品生产;药品委 托生产;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东宝集团持有盛睿企业管理中心 99.5%合伙份额,公司董事长李佳鸿先生全 资控制的通化恒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盛睿企业管理中心 0.5%合伙份额。 3、公司董事长李佳鸿先生 李佳鸿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一奎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东宝集团 董事长兼总经理。 2 (二)增持主体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本次增持主体东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 603,027,966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30.43%,其中:控股股东东宝集团持有 公司股份 591,699,3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86%;实际控制人李一奎先生持有 公司股份 11,328,5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7%;盛睿企业管理中心及董事长李 佳鸿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披露增持计划的情况 除本次增持计划外,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过 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东宝集团及其控 制的企业盛睿企业管理中心和公司董事长李佳鸿先生拟自 2024 年 7 月 11 日之日 起 6 个月内(即 2024 年 7 月 11 日至 2025 年 1 月 10 日)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 司股份。其中,东宝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增持金额不低于 4,000 万元,不超过 6,000 万元;董事长李佳鸿先生增持金额不低于 4,000 万元,不超过 6,000 万元。详情 请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企业和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68)。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2024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东宝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和董事长李佳 鸿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通知。截至2024年10月30日,盛睿企业 管 理 中 心 通 过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5,253,700 股 , 增 持 金 额 40,048,955.10元,占公司总股本的0.27%;董事长李佳鸿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增持公司股份5,279,900股,增持金额41,441,935.10元,占公司总股本的 0.27%。实际增持金额均已超过增持计划金额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合计 增持公司股份10,53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 3 上述增持实施后,本次增持主体东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13,561,566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0.96%,其中:控股股东东宝集团持有公司股 份591,699,3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6%;实际控制人李一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1,328,5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盛睿企业管理中心持有公司股份5,253,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董事长李佳鸿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279,900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0.27%。 四、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东宝集团、盛睿企业 管理中心、李佳鸿先生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就本次增持履行了 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 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 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首次增持与后续增持比例合计 不超过2%。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东宝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和董事长李佳鸿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 4 计划实施完成的通知; 2、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关于通化东宝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 的法律意见书。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