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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伊利股份: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9-21  

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88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0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
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0 月 11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金四路 8 号伊利全球人才发展中
心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0 月 11 日
                         至 2024 年 10 月 1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
  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
  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     《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3     《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4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及第
  十一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9 月 21 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3、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涉及本次回购注销的公司 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第 3 项议案的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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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
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
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
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
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
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
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
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
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
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
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
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
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887          伊利股份       2024/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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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在 2024 年 9 月 27 日 9:00-17:30
通过伊利会议助手微信小程序提交登记资料进行报名。股东可通过手机
扫描下方太阳码登录伊利会议助手微信小程序。




    (二)个人(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
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
份证。
    (三)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提供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
    (四)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
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
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
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
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有关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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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证券
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有关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者交通费、住宿费等自理;
    (二)联系人:赖春玲、张茹
    电话:(0471)3350092
    传真:(0471)3601621
    邮箱:info@yili.com
    邮编:010110
    (三)公司地址:呼和浩特市敕勒川乳业开发区伊利大街 1 号;
    (四)其他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若有变更将按规定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9 月 21 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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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10 月 11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     《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
  3     《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4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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