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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疆众和: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众和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2024-01-09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 2024-003 号

 债券代码:110094              债券简称:众和转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众和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自 2023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 月 8 日,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股票在连续十五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即 7.38 元/股),已触发“众和转债”(债
          券代码:110094)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下修正“众和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
          提议向下修正“众和转债”的转股价格。
          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众和转债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5号),公

司于2023年7月1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3,750,000张,基本情况如

下:

    1、发行日期:2023 年 7 月 18 日

    2、发行数量:1,375.00 万张

    3、发行面值:人民币 100 元/张

                                        1
    4、发行总额:人民币 137,500.00 万元

    5、票面利率:第一年 0.2%、第二年 0.4%、第三年 0.8%、第四年 1.5%、第

五年 1.8%、第六年 2.0%

    6、债券期限:2023 年 7 月 18 日至 2029 年 7 月 17 日

    7、上市日期:2023 年 8 月 14 日

    8、债券代码:110094

    9、债券简称:众和转债

    10、转股期起止日期:自 2024 年 1 月 24 日至 2029 年 7 月 17 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1、本次修正前的转股价格:8.20 元/股

    二、众和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与触发情况

    1、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转股价格修正

条款如下:

    (1)修正权限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时,公司董事会有

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在决定是否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修正时,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

误导投资者或者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由保荐人应当在持续督导期内对上述

行为予以监督。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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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同时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及股

票面值。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

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

(如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

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

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2、转股价格修正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自2023年12月18日至2024年1月8日,公司股票在连续十五个交易日中已有十

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即7.38元/股),已触发“众和转

债”(债券代码:110094)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三、关于向下修正众和转债转股价格的说明

    为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本次拟向

下修正“众和转债”的转股价格。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修正后的转股价

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

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同时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及股票面值。

    如该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任一指标高于“众和转债”调整前的转股价格

(8.20元/股),则“众和转债”的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众和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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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转债” 转股价格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

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

作完成之日止。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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