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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重庆燃气: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2024-04-29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的
               评估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重庆燃气”)对本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毕马
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
振”)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
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
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
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
计师资格。
    截至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234
人,注册会计师 1,12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260 人。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五次会议、第四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批准,公司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二、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遵守职业
道德基本原则的评价
    (一)独立性评价
    毕马威华振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并未获取除法定审
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经济利益;毕马威
华振和本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
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小组成员和本公司决策层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毕马威华振及审计成员
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
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
    (二)专业胜任能力评价
    审计小组共由 20 人左右组成,其中具有执业资格职称
人员 12 名左右,组成人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
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
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
    三、审计范围及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的评价
    (一)审计工作计划评价
    在本次审计工作开始之前,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
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进行沟通,并确认无异
议。审计小组结合公司以前年度公告情况、审计情况及 2023
年度公司的经营情况,制定了 2023 年年度审计总体策略和
具体审计计划,为完成审计工作做了准备。
    (二)具体审计程序执行评价
    毕马威华振成立了审计小组,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
完成审计计划阶段的工作,制定了总体审计策略与具体审计
计划。
    毕马威华振于 2024 年 12 月下旬开始进行年报正式审
计工作,目前已顺利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取得了充分适当
的审计证据,拟向公司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计项目组在对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
制度进行了解与评价的基础上,确定了执行内部控制审计与
财务报告审计的整合审计程序,并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和
运行有效性进行评价。在执行了充分、适当内部控制性测试
审计程序后,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发表审计意见。在综合实
质性测试阶段,审计人员执行了细节测试、实质性分析、现
场盘点、截止性测试等审计程序,取得了充分与适当的审计
证据。
    (三)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的评价
    审计项目组在本年度审计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
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事务所对财务报表发表的无保留审
计意见是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基础做出的。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