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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安期货: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4-09-06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 年 9 月 12 日杭州
                       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

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

    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请提前十五分钟

进入会场,办理登记手续,领取会议资料,由工作人员安排入座。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或列席现

场会议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

公司董事会认可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尊

重和维护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震

动或静音状态,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需要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于会议召开一个工作日

前向董事会办公室登记或于会议开始前在签到处登记,并填写

《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

简明扼要,发言时应当先介绍姓名或股东单位,每位发言时间不

超过 3 分钟。由于本次股东大会时间有限,公司不能保证填写《股

东发言登记表》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发言顺序按

照登记时间先后安排。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

若股东违反上述规定,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五、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共审议 3 项议案。
    六、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

票表决权。股东对表决票中表决事项,发表以下意见之一来进行

表决:“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投票:每项议案逐项表

决,请股东在表决票上逐项填写表决意见,未填、错填、字迹无

法辨认的,视为“弃权”;网络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

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

权只能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行使,如出现重复

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公司董事会聘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本次

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八、公司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

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有关职责。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

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履行法定义务。
                       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9 月 12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新业路 200 号华峰国际商务大厦

2219 会议室

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集人: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葛国栋先生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现场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审议会议议案(含股东发言、提问环节)

    四、推举现场计票人、监票人

    五、投票表决

    六、休会、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

    七、宣布会议表决结果

    (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会议目录


议案一: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1

议案二: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 2

议案三: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 4
议案一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4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07,616,320.27 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
利润为 3,829,925,000.40 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进一步回
馈投资者,兼顾投资者短期收益和长期利益,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如下: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以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0.50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1,455,555,556 股,以此计算共派发现金红利 72,777,777.80 元
(含税),占 2024 年上半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的 23.66%。
    公司总股本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期间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
配金额。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1
议案二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委派董事监事的函》

(浙交投〔2024〕83 号),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研

究决定,推荐马国庆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麻亚峻先

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与

薪酬考核委员会对马国庆先生进行了资格审查,同意此次董事人

员变更事项。马国庆先生任期将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

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之日止,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前,由麻

亚峻先生继续担任董事职务。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马国庆先生简历




                             2
附件

                    马国庆先生简历
    马国庆,男,1968 年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济师。曾任河北省建设投资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总监,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

长,高康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燕赵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党委委员、首席投资官、总经理助理,国铁建信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总经理,中节能工业节能有限公司顾问,浙江浙商金控有

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

发展与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浙江省长三角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

员、副总经理。现任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高级专家。

    马国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因在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

公司任职而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有关联关系外,与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

的情形。




                            3
议案三

               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委派董事监事的函》

(浙交投〔2024〕83 号),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研

究决定,推荐柯晓瑶女士担任公司监事,钱焕军先生不再担任公

司监事职务。

    柯晓瑶女士任期将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

会成员任期届满之日止,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前,由钱焕军先

生继续担任监事职务。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柯晓瑶女士简历




                            4
附件

                   柯晓瑶女士简历
    柯晓瑶,女,1985 年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浙江省商业集团有

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主管,浙江建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浙江浙商汇融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浙江省交

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专家。

    柯晓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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