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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雪天盐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4-01-19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4-006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

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
市股数为 751,996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751,996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1 月 24 日。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注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2 月 4 日,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独立董事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4 月 12 日,公司收到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转

发的湖南省国资委《关于对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湘国资考核函〔2021〕64 号),原则同意公司实

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披露。

    3.2021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和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

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

意见。

    4.2021 年 4 月 13 日至 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将本次拟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 年 4 月 27 日,

公司披露了《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5.2021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6.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

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7.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并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部分授予日符合

相关规定。

    8.2023 年 6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4 年 1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

   (二)历次授予情况
 授予批次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股票数量   授予人数
 首次授予     2021 年 5 月 11 日   2.60 元/股     1,412 万股     89 人
 预留授予    2021 年 12 月 27 日   3.57 元/股      188 万股      19 人
    注:以上为实际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人数。
       (三)历次解除限售情况
                        首次授予
                                                                  因分红送转导致
          解锁          剩余未解
批次           解锁数量             已回购注销股票数量及原因      解锁股票数量变
          日期          锁股票数
                                                                        化
                            量
                                  首次授予的 4 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已离职、4 名激励对象因
                                  职务调整、4 名激励对象因不受
首次授
                                  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离职,首次
予部分   2023
               5,098,00 7,437,000 授予的 19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考
第一个   年6月                                                          无
                 0股        股    核期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
解除限   29 日
                                  格”(当期解除限售系数为 0.
  售期
                                  8),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
                                  限制性股票合计 1,585,000 股。
         注:上述“首次授予部分剩余未解锁股票数量”指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剔除已解锁限制性股票及不含历次已完成回购注销或已经董事会批准决定
  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

  完成之日(2022 年 1 月 24 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后可申请解除限售所获总

  量的 40%。本次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27

  日、登记日为 2022 年 1 月 24 日,限售期为 2022 年 1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 月 23 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即将届满。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说明
 序
                             解除限售条件                                    完成情况
 号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1                                                                      形,满足本项解除限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售条件。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2                                                                      述情形,满足本项解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除限售条件。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2019 年公司营业收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入                为
                                  以 2019 年业绩为基数,                2,272,012,598.99
                                  2021 年营业收入复合增                 元,2021 年营业收
                                  长率不低于 10%;2021 年               入                为
                                  扣非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                 4,780,264,152.21
       首 次 授 予 的 限 制 性 股 益率不低于 5.2%,且上述               元,营业收入复合增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两个指标均不低于同 行                 长 率 为 45% 。 2021
 3
                                  业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                年扣非加权平均净
                                  平或平均水平;2021 年主               资 产 收 益 率 为
                                  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 入                 5.62%。公司上述两
                                  的比重不低于 98%                      个指标均超过同行
       注:①以上扣非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计算以激励成本摊销前的     业对标企业。202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非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
       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因实施非公开发行(不包括可转债转股)   入占营业收入的比
       股票进行融资,则融资行为新增加的净资产及该等净资产产生的净利     重为 98.99%,超过
      润不列入当年及次年的考核计算范围。                业绩考核目标 98%。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条件已达到考核目
                                                        标。
                                                        实际授予的 19 名激
                                                        励对象中,有 1 人因
                                                        不受个人控制的岗
      个人绩效考核:                                    位调动离职,可选择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公司《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    在最近一个解除限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售期仍按原定的时
      法》(修订稿)分年进行,绩效评价结果(S)划分为   间和条件解除限售,
      4 个等级。根据个人的绩效评价结果确定当年度的解    解除限售比例按激
 4    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解除限售     励对象在对应业绩
      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具体见下表:      年份的任职时限确
          考评结果                             不合     定。19 名激励对象
                      优秀      良好  合格
            (S)                                格     (含 1 名因不受个
        解除限售系                                      人控制的岗位调动
                            1.0       0.8        0
              数                                        离职的激励对象)绩
                                                        效评价结果为“良
                                                        好”及以上,当期解
                                                        除限售系数为 1.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授予部分限

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21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在限售期届满后按照本次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9 人,可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51,996 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5%。本次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股

票数量如下:
                                                                本次解锁数量
                            获授的限制性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
 姓 名           职 务                                          占已获授予限
                            股票数量(股) 制性股票数量(股)
                                                                制性股票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1,880,000        751,996             40%
及业务骨干人员(19 人)
        合 计                  1,880,000        751,996             40%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

 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4 年 1 月 24 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751,996 股;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

 让限制;

       激励对象中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

 售后,持有、买卖公司股票应遵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类 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421,766,498       -751,996        421,014,502
 无限售条件股份          1,237,407,402      751,996        1,238,159,398
         合 计           1,659,173,900         0           1,659,173,900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相关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将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进
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本次解除限售已满足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

解除限售条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已履行

了必要的程序并获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尚需申请办理

本次解除限售相关的手续,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