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天盐业: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2024-04-09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4-025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雪天盐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财政部于 2022 年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的通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
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
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
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
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
税资产的规定,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
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变更时间
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
相关规定,并进行追溯调整。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
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
行。
(五)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
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公司对首次执行日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
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比较报表及累积影响数进行了追溯调整,
具体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变更前 2022 年 12 月 变更后 2022 年 12 月 31
合并报表项目 影响数
31 日/2022 年度 日/2022 年度
递延所得税资产 78,176,899.06 79,052,523.85 875,624.79
递延所得税负债 57,480,646.31 58,341,453.35 860,807.04
未分配利润 1,648,314,569.77 1,648,329,387.52 14,817.75
所得税费用 130,071,490.78 130,056,673.03 -14,817.75
三、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2024 年 4 月 7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涉及对公司以
前年度的追溯调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