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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雪天盐业: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2024-09-24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4-062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鉴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因职务调整、5 名激励对象因退休及不受个人控制的岗
位调动离职,以及首次授予涉及的 14 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考核期的个
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当期解除限售系数为 0),雪天盐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81.225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股)    注销股份数量(股)       注销日期

             812,250             812,250         2024 年 9 月 26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
2021、2022、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故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95元/股,预
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9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2.2024年6月22日,公司披露了《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41)。至今公示期已满45天,期间公司未收到相关债
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十四章 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因公司裁员
而离职,或成为独立董事或监事等不能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的人员
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
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鉴于《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因职务调整,不再满足股权激励计划
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3.6 万股,由公司按授
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 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因死亡、退
休、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激励对
象可选择在最近一个解除限售期仍按原定的时间和条件解除限售,解
除限售比例按激励对象在对应业绩年份的任职时限确定。剩余年度尚
未达到可解除限售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不再解除限售,由公司
按照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鉴于《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 5 名激励对象因退休及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离职,公
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考核期
仍按原定的时间和条件解除限售,剩余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
限制性股票合计 12.825 万股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
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根据《激励计划》“第九章 激励对象的获授条件及解除限售条
件”之“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之“(四)激励对象个人
层面绩效考核”的规定: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公司《雪天盐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
稿)》分年进行,绩效评价结果(S)划分为 4 个等级。根据个人的
绩效评价结果确定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
度=解除限售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具体见下表:

     考评结果(S)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解除限售系数          1.0          0.8       0

    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或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导致当期解除
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
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处理。鉴于《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涉及的 14 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考核期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
格”(当期解除限售系数为 0),公司决定按照其对应的解除限售系
数回购注销其当期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中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合计 64.8 万股。
    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合
计为 81.225 万股。
    2.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及数量
    本次回购并注销首次授予的 20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合
计 81.225 万股;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权激励计划仍剩余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为 454.7254 万股。
    3. 本次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登公司)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对上述共
计 20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81.225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
回购过户手续。
    预计上述限制性股票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完成注销。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数量      变动数量     变动后数量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17,881,002     -812,250     417,068,752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241,292,898      0         1,241,292,898

       合计          1,659,173,900   -812,250     1,658,361,650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
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激励计划》和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
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
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
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
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
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湖南人和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并获得
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以及回购注销数
量、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
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股份
回购注销登记及减少注册资本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