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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雪天盐业: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10-31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4-069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西 388 号轻盐阳光城 A 座 12
   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1 月 15 日
                          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               √
        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 1 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

   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

   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

   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

   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

   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

   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929      雪天盐业           2024/11/12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如欲出席现场会议,需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登记: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
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他人代为出
席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
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将书面回执(详见附件 2)及前述文件复印件以邮寄、
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进行登记,但参会时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如以信函或
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请务必在其上注明“雪天盐业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2、登记时间:2024 年 11 月 13 日(9:00-16:00)。
3、登记地点: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西 388 号轻盐阳光城 A 座 15 楼
联系人:法务证券部
联系电话:0731-84449266
传真:0731-84449266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1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附件 2: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股东名称/姓名                        股东账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2024 年        月    日




注:

1、如为自然人股东,“股东姓名”栏填列自然人股东姓名;如为法人股东,“股

东姓名”栏填列法人股东名称;

2、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前送达本公司法务证券部;

4、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

发言意向和要点,并简要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

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

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