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作为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所审议的 《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事项系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母公司 与新设子公司之间划转,有利于优化资产结构,盘活存量资产, 探索创新运营模式,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符合行业发展趋 势。本次划转属于公司与全资企业之间的划转资产,不会导致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 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向新设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事项,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勇、李春友、邓炜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