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兴华2024-03-19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2023 年度我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章
程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活动,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主动了解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
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
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
    本人刘兴华:中国国籍,1967 年 7 月生,管理学博士,应用
经济学博士后。曾任中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现任同济大学
管理高等研究院特聘教授,兼任中国科学院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
任等职务。2021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 月至今
任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
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不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
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
员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我没有从公
                             1
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
披露的其他利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共召开 4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我认真审
议各项议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发表独立意见,诚信勤勉,忠实尽
责。在发表意见时,注重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认真履行独立
董事应尽的职责。2023 年度我参加专门委员会及出席董事会、股
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
           参加董事会下属委
                                            参加董事会情况              东大会
               员会情况
                                                                        情况
           本年参   本年参    本年应       参加次   缺席     是否连续   出席股
独董姓名   加审计   加薪酬    参加董         数     次数     两次未亲   东大会
           委员会   与考核    事会次                         自参加会   的次数
           会议次   委员会      数                               议
             数     会议次
                      数
 刘兴华      4        1         4            4        0         否        2

    2023 年,我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历次董事会会前认真
审阅议案资料,并及时向公司了解议案背景资料。在审议议案时,
我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依据自己的独立判断充分发表独立
意见,对董事会议案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
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3 年,本人出席了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在各期定期报告编制和关联交易等事项中,
充分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以及年度报告审计期间对公司进行
调查和了解,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董事会相关议案
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我与管

                                       2
理层保持密切联系,并时刻关注媒体对公司的公开报道。公司管
理层高度重视与我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
项进展情况,为我履职创造有利条件,我和管理层之间沟通顺畅,
不存在障碍。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对公司 2023 年度的董事会会议议案及其他
重大事项均进行了积极审议,认真讨论、审查和论证各项事项,
努力完成独立董事履行的职责,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报告期,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均发表
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认为关联交易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交易价格按市场公允价格确
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和本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的情形。
    本报告期,我对各项关联交易事项均表示同意。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四)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3 年 1 月 30 日,公司披露 2022 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公

                             3
告编号:2023-002);7 月 15 日,披露 2023 年半年度业绩预减
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报告期内,未发生业绩快报、业绩预告修正情形。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未发生
改聘。审计委员会对该所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该所在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
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针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22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的事项,我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参见 2023 年 3 月 2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未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并进行了有效监
督和核查,我认为,公司信息披露情况遵守了真实、准确、完整
的原则,相关信息披露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
工作,将发生的重大事项及时予以信息披露,维护了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章程的规定,持续完善公司治理规则,
进一步提高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透明度。公司高度重视内部控制

                             4
工作,本年度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良好,在促进各项业务活动
有效进行、保证财务制度有效实施、防范经营风险等方面发挥了
重要作用,确保了生产装置的安全稳定运行和公司治理结构的规
范运作。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我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任职。我积极
参与专门委员会的运作,及时向管理层提出建设性意见,发表独
立的专业意见。报告期内董事会全体董事、各专门委员会和高级
管理人员能够遵守对公司忠实和勤勉的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
程》规定的职责,积极地为股东利益提升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作
出了不懈努力。公司经营班子全面贯彻落实了 2023 年历次董事会
会议的各项决议。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
法律法规、章程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十二)其他
    报告期内,我对独立董事薪酬,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购买责任险及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事项进行了审
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3 年,我作为独立董事期间未发生下列情形:
    1、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
    2、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度,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尽责,与董事、监事及管理层之间保持

                            5
良好沟通,出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
并发表独立意见,对财务报告进行核查和监督,忠实、诚信、勤
勉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2024 年,我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
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
通,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自身专
业优势,为管理层提供科学合理的决策建议,维护好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也衷心希望公司在新的一年
里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再创佳绩。



                                    独立董事:刘兴华

                                    2024 年 3 月 18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