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新天绿色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郭英军、 林涛、陈奕斌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上述人员的任职经历以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报 告,公司上述在任独立董事不存在影响其自身独立性的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中对独立 董事应具有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