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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岳阳林纸: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署《永新县林业碳汇资源合作开发项目合同》的公告2024-03-20  

股票代码:600963          股票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24-020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永新县林业碳汇资源合作开发项目合同》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之日至 2041 年 9 月 21 日。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若合同能顺利实施,将对公司实施项目年度
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
   1、项目受政策、市场等多方因素影响,推进进度是否符合计划进度存在一定
的不确定性。同时项目预估量受到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影
响,可能导致面积减少,碳汇量也会随之减少。
   2、本次合作项目期限较长,如碳汇市场交易价格走低、市场竞争加剧等,可
能会对预期收益产生不利影响。按照森林经营方法学开发的项目,因资金、政策
等因素影响,抚育、补植补造及施肥等措施未到位,可能导致可产生的碳汇量不
及预期。
   3、该项目碳汇产生量根据本公司前期开发项目的实际标准作为测算依据,实
际项目中产生碳汇量可能受气候条件、经营措施等自然及人为因素的影响,可能
不及预期。
   4、公司预计该项目整体收益对公司影响较小,何时实现收益也存在较大不确
定性。


    一、审议程序情况
   2024 年 3 月 17 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诚通碳汇经营管理(湖南)有限责任公

                                  1
司(以下简称“诚通碳汇”或“乙方”)与永新县两山资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甲方”)签署了《永新县林业碳汇资源合作开发项目合同》,该合同属于
诚通碳汇日常经营合同,已按《公司章程》及公司程序进行了评审和决策,无需
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本合同标的为永新县林业碳汇资源合作开发项目,甲方提供其拥有所有权或
使用权或取得其它合法授权的,位于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的森林/林地约 197 万亩
(具体面积、范围以项目申报及核定签发的为准)。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合同对方(甲方):永新县两山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四楼
    法定代表人:曾晓峰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测绘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公路管
理与养护,水力发电,食品销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林
业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木材采运,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
生态保护区管理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自然
遗迹保护管理,生态资源监测,规划设计管理,森林固碳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
务,土地使用权租赁,土地整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节能管理服务,
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地理遥感信息服务,热力生产
和供应,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养老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
预包装食品),数字技术服务,计量技术服务,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初
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普通货物仓储
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农业机械
服务,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林业产
品销售,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木材销售,木材
                                   2
加工,木材收购,树木种植经营,林产品采集,水土流失防治服务,水资源管理,
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名胜风景区管理,游览景区管理,人工造林,森林改培,森
林经营和管护,森林公园管理,竹制品制造,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卫生
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非金
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农副产品销售,
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
制品制造,建筑用石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股东:永新县城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
    甲方与公司、诚通碳汇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发生业
务往来。
    三、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永新县两山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诚通碳汇经营管理(湖南)有限责任公司
    (一)合作方式、合作规模及双方主要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提供其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或取得其它合法授权的,位于江西省吉安市
永新县的森林/林地约 197 万亩(具体面积、范围以项目申报及核定签发的为准),
乙方负责开发林业碳汇项目,负责林业碳汇项目的设计、审定、监测、核证和签
发及上述过程中产生的资金投入。
    林业碳汇资产签发至甲方名下登记簿账户,由甲方、乙方共同管理登记簿账
户,并按照合同约定比例分配林业碳汇资产。
    在合作期限内,甲方承诺不再对本合同项下林业碳汇项目自行开发或与其他
第三方进行林业碳汇合作开发。
    甲方对该森林/林木的种植、经营及管理享有自主权,森林/林木本身除林业
碳汇资产以外的权益仍由甲方及相关权利人享有,有权获得本合同约定的林业碳
汇资产分成并负责相关权利人资产分配及处理事宜。
    乙方负责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承担开发所需要的资金投入,有权获得本合同
约定比例的林业碳汇资产或碳汇收益权。
    (二)合作期限
    1、申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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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12 个月内,乙方需完成永新县林业碳汇项目设计和
项目注册登记备案(因甲方不能及时提供申报项目材料、国家政策变动及国家主
管部门未出台对应方法学等因素除外,申报期相应顺延)。
    2、合作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 2041 年 9 月 21 日结束(其中自 2040 年 9 月
22 日至 2041 年 9 月 21 日为最后一个监测期的项目申报期)。合作期限内,甲乙
双方约定项目减排量自 2020 年 9 月 22 日开始测算,即项目收益期限为项目情景
相对于基线情景产生额外的温室气体减排量的时间区间(自 2020 年 9 月 22 日至
2040 年 9 月 21 日),共计 20 年,项目收益期分四个减排监测期进行申报核证签
发减排量。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借力国家实现“3060”“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机遇,积极布局碳汇
交易业务。诚通碳汇是央企碳资产的经营平台、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林业碳汇分
会的理事长单位,参与我国林业碳汇的国家标准——《林业碳汇项目审定和核证
指南》的制定。如本项目顺利实施,按目前国内碳交易价格测算,预计合作期限
内将至少产生净利润 2,000 万元,将对公司实施项目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
影响,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碳汇市场影响力,提升公司品牌形象。
    本次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
合同对方形成业务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一)项目受政策、市场等多方因素影响,推进进度是否符合计划进度存在
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项目预估量受到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等)不可抗力因
素影响,可能导致面积减少,碳汇量也会随之减少。
    (二)本次合作项目期限较长,如碳汇市场交易价格走低、市场竞争加剧等,
可能会对预期收益产生不利影响。按照森林经营方法学开发的项目,因资金、政
策等因素影响,抚育、补植补造及施肥等措施未到位,可能导致可产生的碳汇量
不及预期。
    (三)该项目碳汇产生量根据本公司前期开发项目的实际标准作为测算依据,
实际项目中产生碳汇量可能受气候条件、经营措施等自然及人为因素的影响,可
能不及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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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司预计该项目整体收益对公司影响较小,何时实现收益也存在较大
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合作进展情况,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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