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恒源煤电:恒源煤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4-03-30  

证券代码:600971                            股票简称:恒源煤电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3年,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
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现将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3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到期,2023年4月26日年度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八届董事会,八届一次董事会选举产生了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新一届审计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杨林先生,董事会秘书朱四
一先生,独立董事蔡晓慧女士、王怀芳先生与王帮俊先生五人组
成,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具备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王怀芳先生担
任。
       二、审计委员会 2023年召开会议情况
      2023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对相关议题进行了讨
论,提出了专业意见。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3月30日,审计委员会召开年度会议,审议年报董事
会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和聘请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等议
案,并就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认可意见。
    2023年4月20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公司《2023年
第一季度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同意将2023年第
一季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年8月16日,审计委员会召开半年度会议,审议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
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同意将
2023年半年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 年 10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3 年三季报的内容
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
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成果和财务
状况,同意报告内容。
    三、审计委员会 2023年履行职责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与专业性
      2023年,公司外部审计机构为上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
性、专业性及勤勉尽责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及评估。审计委员会
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审计事项、计划与安排等有关事宜进行充分讨
论和沟通,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外
部审计机构在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认真负责,遵循了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其所执行的财务审计工作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准则的要求,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指导内部审计工
作
      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监督并督促公
司内部审计制度完善与实施。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监督并督促
公司不断强化内控管理理念,结合自身生产经营过程及管理流程
中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及时优化内控流程,有效防
范相关风险,确保各项工作能够有效开展。2023年,公司内部控
制环境持续优化,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内
控管理工作成效显著。
      (三)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
沟通
      为促进管理层、内部审计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
分有效的沟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纽带作用,积极
协调各方及时沟通与协同工作,推动公司各项审计工作高效完成。
    (四)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
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重大错报的情况,
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
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
项。审计委员会同意审计机构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年度财务
审计报告。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审计委员会本着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依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地履行了各项监督、沟通及评
价职责。
    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财务、
生产经营、重大事项决策等的监督,继续督促外部审计机构勤勉
履职,加强对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的监督,加强对管理层、
内部审计等相关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等相关方的协调与沟通,提
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
责。
    特此报告。
审计委员会委员: 杨林   朱四一 蔡晓慧 王怀芳 王帮俊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