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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健民集团:健民集团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解锁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2024-09-14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解锁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激励计划》第二次解锁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审核,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激励计划》第二次解锁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

成为激励对象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激励计划》第二次解锁激励对象亦不存在《激励计划》规定的不

得解除限售的相关情形,激励对象 2023 年个人绩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考核确认,个人考核得分均在 80 分以上,可解锁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 100%解锁

比例要求;

    3、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公司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经董事会确认公司层

面的业绩考核指标已达成。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第二次解锁所涉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主体资格;《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解除限售条

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按照《激励计划》规定对 6 名激励对象涉及的 184,800

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四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