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北矿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马忠、马萍、岳明 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马忠、马萍、岳明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 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 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相关要求。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7 日